利用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加强税源监控的探索与实践来源:山东省国家税务局作者:杨玉法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随着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不断深入,广泛采集职能部门信息特别是依靠政府协调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水平,已成为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监控提高税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如何进一步提高信息采集的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信息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去年以来,诸城市国税局结合辖区管理现状,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收到了显著成效。  一、利用政府职能部门信息加强税源监控的重要作用。  一是有利于全面开展依法治税工作。依法治税是国家赋予税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必须不折不扣地抓好贯彻和落实,但从广义的角度上来说,依法治税又不是一个独立的整体,税务机关单靠自身内部力量很难将依法治税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也很难提高依法治税质量。在当前条件下,由于部门职能不同、社会分工不同,一项税源信息会同时涉及到多个部门、多个层面或多个领域,再加上受行业管理、行政权属等客观因素的限制,有些信息不能被税务机关掌握和控制,部门间信息资源得不到*5限度地沟通和共享,从而导致税务机关对一些重点税源部位、管理难点部位,如房地产开发、个体集贸税收管理等,不能及时地进行跟踪和监控,导致税源流失,弱化了依法治税力度。因此,税务机关只有依靠政府力量,在政府的组织协调下,广泛采集社会信息资源,通过层层筛选和认定,去粗取精,去伪存真,才能确保税源管理工作纵横交织,疏而不漏,推动依法治税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是有利于促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涉及到税收工作的方方面面,而建立起由政府统一组织协调、全社会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税源管理机制,对促进税源精细化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通过广泛采集社会信息资源能够进一步深化税务机关的户籍管理层次,增强分类管理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促进精细化管理手段的不断深入。同时,通过广泛采集社会信息能够帮助税务机关及时发现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强化管理措施,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管理层次,使精细化管理涵盖到税源管理的各个领域,增强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三是有利于增强全社会协税护税的主动性。近年来,随着税收宣传工作的不断深入,全社会协税护税意识普遍增强,通过深入开展协税护税对堵塞征管漏洞,促进依法诚信纳税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从另一个方面来看,由于自我保护意识过强、对税收工作认识不足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观念缺失等不良因素的制约,致使一些税收违法违纪现象得不到及时查处和纠改。在这种情况下,通过实施政府牵头并采取行政手段加大对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的调度和考核力度等措施,能够督促其及时向税务机关提报信息,主动参与协税护税,优化依法治税环境。  二、应坚持的原则  一是坚持统一性原则。采集社会信息资源是一项系统联动工程,必须有统一的组织保障体系并建立与之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办法作保证,要紧紧依靠政府加强对采集社会信息的组织和领导,成立由政府为主体、职能部门广泛参与的领导机构,统一工作流程,统一指标口径,统一考核标准,确保信息资源采的准确性和可用性。  二是坚持全面性原则。社会信息资源层次多、涉及面广,无论哪一方面的信息资源,都是税务机关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参考或依据,因此,在采集社会信息资源的过程中,要注意信息采集的全面性,广泛拓展延伸信息采集的空间和渠道,建立完善县、镇、村多层多级信息采集制度,力争把各种有用的社会信息资源全部纳入采集范围,为提高税源监控和纳税评估水平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坚持及时性原则。要提高各类社会信息资源的利用水平,就必须坚持及时性原则,否则,信息的利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甚至会失去其应用的利用效力。因此,要在政府的干预下建立健全信息月报、季报和年报制度,对有关重要信息坚持随时提报随时采集,增强监控管理成效。  四是坚持贯通性原则。税务机关要将社会信息资源的分析利用情况,定期向政府和职能部门单位反馈,提出下一步信息采集意见。要定期召开社会信息资源采集使用情况通报会和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调动职能部门提报信息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信息采集利用水平。  三、采集职能部门信息的几点做法  (一)积极构建政府牵头、部门配合的涉税信息采集机制,为强化税源控管提供较为完整、准确的数据。  一是主动向市政府建言献策,把国税部门利用相关部门信息加强税源管理的设想变成政府的工作部署。在去年宏观税负调查分析工作中,我们发现18户房地产开发企业2005年共向国税部门申报销售收入15329万元,申报企业所得税405万元。按照企业申报所得税换算出实现计税利润为1227万元,企业利润率为8%。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资料统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平均税前利润率为12%。据权威机构测算,目前全国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平均税前利润率为15-25%。我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获利状况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有的甚至账面连年出现亏损。同时,我们组织人员深入有关职能部门对房地产企业的经营流程进行了调查,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经营过程、环节主要是取得建设局颁发的资质证、施工许可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土地局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规划局的规划许可证;房管局的预售许可证、房产证等。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的这根链条上,基本上不与税务机关相衔接,而惟一能与税务机关联系的是地税部门出具的房产销售发票,国税机关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处于相对被动弱势地位。由于受部门信息共享度不高的限制,房地产企业的经营信息不能及时被税务机关掌握和控制,这给税源管理带来了较大难度。为此,我们向市政府提出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加强税源管理的建议,引起了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多次讨论如何利用社会信息资源加强税源管理的问题,并深入企业进行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最后出台了政府职能部门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协税护税的工作制度,为税务机关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提供了可靠的信息资源。  二是协助市政府设立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信息传递信箱,专门用于采集各类涉税信息。为方便有关职能部门及时传送各类信息资源,我们协助市政府在金宏电子政务系统开设了“诸城市社会综合治税办公室”信箱,明确了部门传送信息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如工商局应提供经营业户开业、变更、吊销登记等情况信息;统计局应分单位、分乡镇提供限额以上企业GDP、工业增加值、企业销售收入和上缴税金等情况;建设局应提供企业工程招标项目资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放、已备案的外来建筑企业资料、工程质量监理验收以及待开发房产的图纸及追加变更的图纸、工程质量监督监理情况,等等。同时,为增强信息传递的及时性,确保信息的利用价值,市政府对各信息报送时限做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要求将信息发送到此信箱中,对于不能按期报送的,由市长亲自调度,为减少管理盲区管理死角,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是建议市政府严格考核各相关部门信息传送情况,保证部门配合的积极性。为调动各部门信息报送的积极性,我们向市政府提出了考核建议,市政府根据部门职能和行政管理权等情况,制定了考核方案,对部门信息报送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予以通报。对应提报而未提报或者提报信息不及时、不准确的,也可以考虑扣减下拨经费。对垂直管理单位设立考核专项基金,有奖有惩,充分调动各单位提报信息的积极性。  (二)深入分析、查找职能部门信息中的疑点问题,不断增强税源控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我们从数据接收环节入手,按照“广泛接收→多层选题→深入分析→重点调查→督导落实→整改反馈”的闭环式工作要求,建立了部门信息分应用工作制度,加大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并通过发票协查、外部调查等多种手段,实现了部门信息的增值利用。  一是进一步明确部门信息接收分析职责,规范数据处理流程。我们在数据接收环节设置了《部门信息接收台账》,建立了部门信息数据管理库,分部门、分领域详细登记部门信息的取得时间及具体内容。征管科在接收各类信息后2日内,通过《部门信息处置单》传送到税源管理科和税政科等相关科室进行分析。分析过程中,通过采取交叉点选题、围绕征管薄弱环节选题、围绕当前工作重点选题等多层选题方式,对各类外部信息进行递进式分析、交叉式分析,认真查找漏洞,排查疑点,并将信息分析结果从接收之日起10内,通过《部门信息分析结果落实单》,传送到各基层单位和税源管理部门,并向税源管理部门提出行业管理建议。  二是认真落实分析出的疑点,不断强化税源管理。各基层单位接到市局征管科发送的《部门信息分析结果落实单》后,对落实内容进行分类汇总整理,逐一落实到相关责任人身上,在市局、分局和工作岗位之间建立起调查落实三级联动机制,并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通过加大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力度等措施,切实达到通过部门信息分析、全面纠正执法偏差的目的。同时,我们还坚持重点问题重点调查,个案问题突击检查的工作思路,起到了以点促面、全面提高的作用。  三是抓好督导落实,搞好结果反馈工作。为提高调查落实质量,市局相关科室深入到各基层单位抓好督导落实,对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协助基层单位深入搞好调查落实,把问题查深、查透、查细。各基层单位于接收各类疑点之日起15日内,撰写《部门信息分析结果落实报告》反馈到对应科室。对应科室根据基层单位提报的落实报告,逐项进行二次复查,于3日内出具《数据分析落实情况复查报告》,并通过公文予以公布,作为考核依据。  四、针对职能部门信息中反映出的征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长效机制。  通过对外部信息的综合分析,我们也发现了目前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管理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征管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个体及集贸市场税收管理长效机制。首先,因个体、集贸市场和各专业市场,税收面广、量大,而且流动性较强,仅靠国税部门税收管理员的日常管理很难掌握。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同工商、地税、三产局等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加大了信息共享力度,建立起了“一体化”税收征管格局。其次,由市政府协调沟通,对有条件的集贸市场或专业市场内不固定的业户,委托市场管理部门代征,对固定业户由市场管理部门抽专人协管,这样既方便了纳税人也节约了税收成本,减少了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精力,可以拿出更多的时间投入到其他税源管理中来。我们在工商、地税、三产局的配合下,建立起了个体税收征管平台,每月利用上述三个部门提供的信息,结合我们的户籍管理情况,对个体征管情况进行全面比对,排查漏征漏管业户。  二是建立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管理长效机制。通过深化应用外部信息,我们不断优化了房地产企业税收征管流程,进一步加强了与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管理局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力度,使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信息采集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可靠,不断满足日常监控工作需求。  三是建立车辆购置税管理长效机制。通过加强信息分析处理,全面掌握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的主动权,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流和比对。加强了同公安局车辆管理部门和农机局车辆管理部门的配合与协作,车主挂牌登记必须凭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副本,对未提供车辆购置税完税凭证副本的车辆一律不予挂牌落户,杜绝车辆购置税的偷逃现象。  四是建立砂、石等矿产品开采的税收管理长效机制。认真采集分析矿产办提报的信息,加强对砂、石等矿产品开采秩序的治理、整顿,严格依法发放采矿许可证。  五是建立发票管理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协助监督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时,应按照规定开具、取得、保管发票。有关部门对检查或者办案过程中发现单位或个人使用假发票或不依法取得发票的,依法处理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税务部门。  作者单位:诸城市国家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