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旅游业经济与税收的发展来源:中国税网作者:黄周南 首银萍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当今世界,旅游业已成为发展最快、前景最广阔、规模*5、最重要的产业之一,占全球GDP的比重已超过10%.因此旅游业作为一项产业,是当今社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旅游的推动、促进和提供便利服务来从中获取收入,旅游业从根本上说是一项经济性产业。加快旅游业发展,不仅有助于改善当地的旅游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加快社会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增加就业机会,而且有助于吸引外资投资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今后几年,旅游业将超过石油、汽车业而成为世界*9大产业。 郴州市被誉为“粤、港、澳的后花园”,旅游资源十分丰富,著名的景点有:天下第十八福地“苏仙岭”、中国生态环保*9湖“东江湖”、亚太生态*9漂“东江漂流”、中国原始生态*9山“莽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飞天山”、便江风光带、仰天湖天然牧场等,是青山绿水如织、人文传说如歌之地。近几年来我市旅游业已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旅游综合效益逐年上升,我市成功地创建了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温泉之乡,全市接待各类旅客人数以年均25.4%和旅游综合收入以年均26.14%的比例递增。2005年接待各类游客631.4万人次,居全省第二位;实现旅游综合收入42.2亿元,居全省第三位,旅游综合收入相当于全市GDP的比重达8.8%.2006年“五.一”黄金周全市共接待各类旅客40.12万人次,同比增长12%;实现旅游综合收入1.79亿元,同比增长15%;宾馆、招待所平均客房出租率达到93.33%,居全省*9,旅游接待总人次和旅游综合收入居全省前三位。 同时,作为地方财力最主要来源的地方税收,在经过分税制后最初几年的高速增长后,增速逐渐回落,急需拓展新的税源。旅游业和税收的关系如何?旅游业发展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究竟有多大?旅游业税收是否具备发展成为地方税收支柱型税源的潜力?税收又如何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旅游业是借助旅游资源和设施,提供旅游商品,从事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食、住、行、游、娱、购及其它服务,满足旅游消费,以盈利为目的的综合性行业,是由国民经济中相关部门或行业的有关企业组织所组成。旅游业具有经济性、综合性、带动性、涉外性、文化性等特点。旅游业不仅是国民收入的重要来源,而且它的关联带动作用明显,具有很强的乘数作用。即旅游投资和消费不仅能增加旅游行业收入,而且通过国民经济循环运动最终带来比旅游投资和原始收入本身大数倍的收益(据世界旅游理事会1993年发布的年报指出,全球旅游消费的平均乘数为2.5),具有经济“发动机”的作用。 以旅游消费作为观察点能较为全面的反映旅游关联产业对税收的贡献。以2005年全省旅游抽样调查资料之旅游者花费构成和我市旅游收入以及相关税源资料测算旅游消费在七个主要方面:交通、住宿、餐饮、景区游览、娱乐、购物、邮电通讯对税收的贡献分别占旅游消费对税收的贡献的11.2%、28.3%、21.5%、7.2%、18.1%、12.2%和1.4%.旅游消费对税收的贡献率为5.95%.根据统计调查:每1元的旅游消费可带来3.03元的GDP收入。即除旅游收入外增加其它行业经济总量2.03倍。 一、行业发展和税收征管共同推进旅游贡献潜力 旅游贡献潜力存在两个方面:一是行业发展对税收的贡献潜力;二是税收管理可挖掘的潜力。 随着认识的不断明晰和促进行业发展措施的落实,依托旅游资源优势,努力解决工作中的不足,旅游业将实现超前发展:从趋势看,旅游业对地方税收贡献已由起步阶段进入快速增长阶段。旅游税收增长对税收总体增长的贡献加速扩张。从税源发展看,旅游业对地方税收贡献潜力加速积累,旅游业已成长为支柱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从行业经济运行看,其特点和景区的垄断性使企业随着经营时间的推移边际成本不断下降,企业所得税呈现加速递增态势,从而带来税收收入质量提升。旅游内容的丰富、消费水平的提高,娱乐等高税负消费占消费总额的比重增加,将进一步提升旅游业对税收贡献的程度。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看,对关联行业及税收增长的促进作用将进一步增强。旅游业已初步具备对税收贡献的增长超过自身产业发展——旅游收入增长速度的条件。 同时,税收管理尚有潜力可挖。郴州市地方税收在旅游业发展中通过对交通建设、部份旅游企业和景区的地方税收的免、减、缓、欠等给予了强力支持,对旅游发展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旅游业的发展又进一步促进了税收的增长。随着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取消超越权限的税收优惠政策,从而相应增加税收收入。当前,旅游税收征管尚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严重,干扰依法征管;缺乏有效的税收管理,导致地方税收流失严重;部门利益驱使,相互配合欠缺,征管内耗大,旅游业实际税收负担水平不高,与纳税能力比较差距很大,税收努力程度仅为45.7%,征管方面尚有进一步挖掘潜力。 二、旅游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与影响 许多国家发展旅游业的经验证明,在一个国家经济能力许可的范围内,发展旅游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增加国民收入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同那些需要大量资金和高度技术的其他经济部门相比,通过发展旅游业来发展经济,具有较大的优势。 1.发展旅游业可以促进经济的发展。发展旅游业最明显的经济作用之一,是可以增加旅游接待地的财富或经济收入,同时带动和促进区域相关行业的发展。旅游者对旅游用品、纪念品、农副产品和手工艺品的购买需求,将带动轻纺工业、工艺美术等行业的发展;旅游者在食、住、行、娱乐等方面同样促进了建筑业、商业、交通业和服务性行业的发展;旅游业的发展还会推动航空业、通讯事业的发展,促进风景名胜、历史文物的开发与保护事业的发展。旅游者的旅游过程也是货币转移的过程,从这个角度看,旅游接待地可以通过旅游者的消费来取得经济收入。 2.旅游业的发展可以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旅游业属于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旅游接待工作中,许多工作都必须靠员工手工操作,而且需要面对客人提供周到热情的直接服务,因而需要大量劳动力。另外,旅游业的很多工作并不需要很高的技术,从业人员只需要受短时间的培训便可以胜任工作,因此可以为广大妇女和刚刚步入社会的青年提供就业机会。据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旅游业每直接就业1人,就能给社会(民航、铁路、城建、轻工、商业)提供5个人的就业机会。可见,旅游业不仅能使自身就业人员增加,还能带动和促进相关行业就业人员的增加,这对发展区域经济无疑起到了促进作用。 3.发展旅游业有利于扩大经济合作与交流。旅游是国内外大量的人流、物流、信息流交汇的过程,是区域间合作与交流的“纽带”。旅游业的发展,可以相互引进外来技术、设备、人力、管理经验和资金,还可以使一些知名度不高,竞争力还不强的土特产、工艺品等商品因旅游者的广泛宣传而步入国内、国际市场。可见,旅游业对区域经济的贡献,不仅是它本身提供的产值和就业岗位,它还通过从其它产业采购原料,通过利润消费和员工收入等方面的贡献,刺激其它各门各类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经济的发展。这种现象被称为乘数效应,即它以投资的乘数为基数,相应地引起收入、消费、税金、就业等各类乘数效应的发生。一般说来,任何一种投资都会产生乘数效应,但旅游业的乘数效应远高于平均乘数效应。 二、“十一五”期间旅游税收的预测 据测算,随着旅游业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十一五”期间旅游业对地方税收贡献将持续、超前增长。一是快速、超前增长,较同期税收总量增长快5个百分点;二是旅游收入对地方税收的贡献率显著提高。可以预见,“十一五”期末旅游业对地方税收贡献将实现三大突破。一是跃上新台阶。二是对关联产业税收增长的推动作用将显著增强。三是发展为支柱税源,成为左右地方税收收入的重要力量。旅游业税收迎来一个崭新的时代。 三、启示和建议 启示一:要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对税收的贡献。 从宏观经济层面看,发展旅游业对生态保护、经济结构优化、提高经济运行效益、发展贫困地区经济、提升区域无形资产、吸引外资具有特殊重要意义,是当前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和重要方面,为此应高度重视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认真研究对税收的影响。从税收层面看,当前旅游对税收贡献已初具规模,今后是税收增长的重要动力源,并将成长为支柱税源。为此要高度重视发展旅游业对税收的贡献。 启示二:加强税收征管是实现和提高旅游对税收贡献的必然途径。 潜在的旅游对税收的贡献转变为现实税收收入,必须依托严密的税收征管才能实现。当前旅游对税收贡献能力与实际税收负担水平的差异真实地揭示出税收征收努力程度不够。为此,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不断提高其对税收的贡献实现程度。 启示三:税收征管上要严,政策取向上要相对宽松,宽严协调促发展。 税收征管是税收政策的执行过程,必须依法治税,才能确保税收收入和税收政策目标的达成。作为新兴产业的旅游业离不开政策引导、支持。税收政策是政策体系中重要的一个方面,政府有必要、有能力通过税收政策来表达和达到对产业的促进意图和促进作用。为此,在税收政策制定上,应把促进发展作为政策取向之一,予以落实。这样,一方面通过政策相对宽松促发展,另一方面通过税收严格征管,确保政策目标实现。 建议一:切实加强旅游业税收征管。 当前有这样的二种看法,一是认为旅游收入不易掌握,旅游税收控管难度大,税收征收成本大,旅游行业对税收直接贡献小,旅游税收征管效率相对较低,全力加强税收管理效益不高、意义不大,而放任其税收流失;二是认为旅游是当前促进消费加快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方面,在税收政策和政策执行上应尽量宽松,为此超越职权范围的减、免、缓、欠税时有发生。这两种思维都有碍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当前要提高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切实加强管理。一是要坚决贯彻市委、市府依法治旅的发展战略,遵循“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在征管中把依法治税放在首位,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治税环境。二是努力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税收的影响,处理好客源地与旅游目的地、景区间、景区与周边地区、征管单位间在税收征管和税收收入归属上的矛盾,协调好关系,形成共同征管合力。三是针对性的开展税务调研,提出可操作性的加强税收征管办法,形成与郴州市市景区相适应的税收管理。 当前要对税源监控、发票管理等征管重点、难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措施加强税收征管:针对假日旅游时间相对集中、客源分散、税源流动性强、征管难度较大的特点,要进一步加大对旅行社及从业人员税源监控力度,实行源泉控管,积极探索与之相适应的新的征管办法和管理手段,形成科学严密的假日经济税源监管体系;对旅行社可考虑通过先综合税率扣税,以组织消费后法定有效凭证抵扣已缴税款等方式进行税源源泉管理;要进一步明确发票的法律地位和违反相关规定的法律责任,把发票审批、印制、鉴别等纳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加强发票管理,加大打击假发票和相关违法、违规惩处力度,并对重点企业、行业以发票管理税收;加强旅游企业现金管理,制约现钞流通量,促进银行结算,进一步强化企业间经济往来监控:大力清缴欠税,严格控制缓税,开展专项稽查,净化税收环境;旅游沿线税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和管理的协调配合,互通信息,形成严密的征管网络;涉外旅游是旅游的重要方面,当前部分境内企业通过与境外企业经济往来隐藏、转移收入,要进一步加强对其经济收入监控,对无法有效监控和收入申报不实的,对其收入要进行税务调整或核定;导游人员收入来源多渠道,具有较大的非控管性,要通过调查研究,采取应纳个人所得税的核定、民主评议等方法,切实可行的加强税收征收。 建议二:开拓国内私费市场,提高市场化水平,完善相关税收制度,使旅游业成为带来丰富收入的新税源。 在传统体制下,经济增长的动力机制主要取决于公经济行为,私经济活动被控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旅游也不例外。随着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和国家分配体制的变化以及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的二元市场机制逐步形成,旅游将主要面对私费市场。 如何促进旅游业成为当前推动和发展经济的增长点和财源建设新的增长点,当务之急是要适应二元市场机制,努力开拓国内私费市场,提高旅游业的市场化水平。与此相关的税收政策:一是应尽快开征遗产税,上一辈人遗留的财富的大部分将以税的形式被国家征收,中国人过去那种为下辈人聚财,舍不得消费的观念将受到冲击,这无疑会刺激国人的旅游消费,尤其是退休的老年人旅游市场会有大的增加;二是调整消费税征税范围,将旅游消费中部分高档娱乐消费纳入消费税课征范围,这既可以增加国家的财力,又可以缓解贫富差距。要针对私人旅游不注重发票、消费档次相对公费消费来说低、客源分散零星给税收管理带来一定难度等特点,创造性的开展税收管理工作。 建议三:完善分税制财政体制,理顺政府间税收收入分配关系。 实行分税制后,中央和地方、地方之间有了各自的财政收入范围,各级政府作为独立经济利益主体的身份得到充分确认。但同时,由于分税制自身缺陷,即其不彻底性,促使地方政府为了维护和发展地方利益,往往争相越权制定税收优惠政策,争抢税源不择手段:对外来经营企业,采取歧视政策,对区内企业实行地方保护;对高收益行业竞相促进,造成重复建设和经济结构趋同及效益失衡,扰乱了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特别是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企业所得税不符合政企分离原则,只会强化地方利益,滋生地方保护主义,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随着企业重组、合资、联营以及股份制等组织形式迅速发展,现行的分税制形式将越来越不能适应市场化的要求,因而改为分率、分成或比例分成将是较好的选择。 建议四:理顺关系,加强宏观调控,促进旅游消费健康发展。 当前旅游业中旧的管理、经营体制仍很严重,部分景区开发中政府既是所有者,又是政策制定者,还是经营者,权利错位时有发生;价格战愈演愈烈,恶性竞争前所未有;垄断经营初步形成,不利于经营的健康运行,严重制约着行业发展。这些反映在税收上,地方政府干涉税收征管,任意减免、缓税时有发生;恶性竞争导致行业整体收入、效益非正常性下降,减小了对税收的贡献,影响税收实现程度;以景区价格垄断为代表的垄断经营制约了旅游消费规模的扩展,导致旅游整体收入损失和对关联产业带动的乘数效应的削弱,影响税收增长。为此,理顺关系、加快改革、加强宏观调控十分迫切。一是要理顺政府与企业关系,各在其位,各行其是,各负其责。二是要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引导企业良性竞争。三是要限制垄断经营形成,避免垄断寡头出现。要通过加快企业改革,明晰各方责权,加强物价监管、市场监管等来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建议五:加快贫困地区旅游开发,提高其税收贡献水平,实现脱贫致富。 贫困地区凭借天然的旅游资源优势,大力开发旅游产业,是脱贫致富、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非常有效的途径。旅游税收随着旅游发展可以起到财政保障作用和财政收入结构调整作用。因而要从战略的高度看待贫困地区旅游业的发展和旅游业税收收入,大力促进旅游经济发展。 注:基础数据来源于统计局、旅游局相关资料等。 作者单位:苏仙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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