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地税稽查规范管理工作的几点思考来源: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作者:童乔峰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能成方圆”。“规矩”是指一定行为法则、标准或习惯,加强对“规矩”的规范,事物总能达到最终目的。其理念也适用于地税稽查工作全过程。为完成地税依法稽查使命及追求服务对象满意,进行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流程、定义工作标准及绩效管理等一系列活动,来解决当前稽查管理基础薄弱、执行力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工作机制运转不协调的问题,提高稽查执法质量建设。因此,稳步推进稽查规范管理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一、分解岗位职责为基础,解决“做什么”问题 根据规范化管理体系中《职位说明书》的要求,稽查工作业务岗位分为案源管理岗、检查岗、审理岗、执行岗、系统管理岗、案卷管理岗、综合业务岗、法规管理岗、举报管理岗等,每岗还涵盖诸多子岗。基于我局人员少、基础差且任务重的现状,要做到一人一岗,一岗一责难以到位。如何合理分解岗位职责是推行规范管理的前提,解决人浮于事、无所事事。一是结合实际,整合岗责性质相近岗位业务,将法规管理与审理,系统管理、案卷管理与综合业务,案源管理与举报管理,检查与执行进行归类,实行一人一类、专项负责,既保证工作岗位业务有人管,又解决岗多人少,疏于管理的问题。二是根据人员能力水平、个性素质等,调整人员合理分工协作,做到人尽其材。三是结合岗位目标责任制和职位说明的要求,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职责范围标准。 二、明确工作规程为重点,解决“怎么做”问题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职能作用,把明确稽查工作规程作为重点来抓,加强稽查规范化、法制化建设。具体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落实。 (一)理顺执法程序:一是学习《税收征管法》、《稽查工作规程》、《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加深对税务稽查执法基本规范的理解,明确税务稽查的一般程序、基本步骤、方法要求、处理权限;二是加深对省局稽查规范化管理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的理解,明确税务稽查四个环节阶段要做的工作及质量标准、时限要求、手续程序等;三是规范法定程序之外的工作程序。提高查前告知、查中征求意见和查后建议等程序工作质量,使之与法定程序一同形成完整的稽查“工作链”。 (二)规范执法行为:执法行为是依法稽查的具体体现,同时反映稽查工作效率质量的好坏。一是选案方式多元化。运用随机抽查、评估、举报、转办、情报交换等方式,做到案件来源多元化,避免随意进户,盲目选案,无效稽查等问题。二是检查讲究合法化。严格稽查准入和检查工作行为规范,做到检查工作合法、合规。三是审理依据法规化。严格根据违法事实和证据资料定性,而不是根据稽查人员的结论定性,做好稽查工作全过程审理。四是查案执行刚性化。对已做出处理或处罚决定的案件,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间实施税务文书送达和执行。并积极与司法部门协作,提高案件执行效率。五是稽查文书规范化。对照税务稽查案卷标准化管理的要求,确保案卷材料完整、执法程序合法和整理归档及时。 (三)改进执法方法:一是转变执法工作模式。变传统的“粗放型”稽查为“集约型”稽查,树立经济税收观,弘扬税收的公平正义,强化和谐税收环境建设,加大税收专项检查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为重点,尤其是偷逃国家税收不法分子要作为严厉打击目标。二是拓展执法工作层面。改变单纯的“单一型稽查”,实行延伸稽查、外调稽查、协作稽查等多层次的“复合型稽查”,使稽查案件的查处向横向和纵向发展,提升以查促管。三是推行执法服务举措。把尊重纳税人和服务纳税人做为工作方向,主动实行告知、反馈、建议、回访等工作办法,提高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遵从度。 (四)强化内部制约:加强稽查内部制约是提高稽查质量,防止形式主义有效手段。一是建立内部制约机制。按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的要求,依托稽查管理系统软件,落实各环节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交接制度,责任到人,各负其责。二是建立工作台帐督查制。做到限时、即办、即结,提高干部执法意识,切实把各环节工作台账进行适时监控,分析各环节工作的进展情况。三是实行集体审理制度。按照稽查规程和规范管理的标准,实行分类分级审理。严把案件的质量关、定案关、防止检查工作走过场。四是实行稽查回访制。不仅跟踪纳税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改进情况;还跟踪稽查人员执法水平及行为规范的执行情况。 三、开展评议考核为关键,解决“做得怎么样”问题 加强稽查规范管理是动态的规范,态度决定一切。采取可行确保审核和管理评审要求的工作绩效自我评估办法,力求规范完善。首先实行稽查案件评比制度。在全面、科学、公正的原则下,对已结案的案件从工作程序、工作时限、文书质量、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按季自我评判。找出存在问题,及时自查自纠。其次加强提高结案率、立案率、处罚率、入库率、提请率等指标,使其作为检验稽查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再者建立工作绩效激励机制。对负责的岗位业务工作得到上级部门审核合格的,除实行一定物质奖励外,还在评先评优方面给予优先。 四、严格过错追究为保障,解决“做得不好怎么办”问题 如何公正、规范执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也是新时期稽查工作的必然要求。对稽查执法过程中出现不必要过错,将直接损坏税务机关的社会公众形象。首先完善稽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制度上约束执法意识及行为。其次是落实稽查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在行动上强化督导检查,使每个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一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 规范稽查管理是税务规范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一个不断持续改进的过程。在今后要进一步加强“三个方面意识”。一是加强规范管理的思想意识。将其作为夯实管理基础、强化“两权”监督一项常抓不懈的工作。二是加强规范管理的质量意识。完善稽查重要业务关口的程序手续,提升工作执行力。三是加强规范管理的创新意识。树立创新是发展不竭的动力,切实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作者单位:上饶市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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