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思考来源:湖北地税作者:吴清煜 王涛日期:2008-05-06字号[ 大 中 小 ] 2005年3月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纳税评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纳税评估逐步成为税收征管过程的一个核心环节。纳税评估使纳税人税负水平具有比较科学的参照值,可以减少人为因素,对于强化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掌握税源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主要由基层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及其税收管理员负责,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认识、知识水平、科技水平等方面的制约,仍然存在诸多问题。本文拟就当前纳税评估工作中出现的相关问题作粗浅的探讨。 一、当前纳税评估中存在的问题 (一)对纳税评估定位不够准确,认识不足。纳税评估工作在国税部门开展较早,但在地税部门是新生事物,由于思想认识不足,许多地方对纳税评估工作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纳税评估工作大多流于形式,仅停留于表面,纳税评估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日常税收工作重点主要放在征收和稽查环节,征管基础工作重视不够,对于纳税评估还处于单人操作和进行层次较浅的分析评价阶段,成效并不明显。 (二)纳税评估缺乏细致准确的指标体系。科学的指标体系是纳税评估系统评估筛选疑点纳税人的依据。目前纳税评估指标体系还很不系统,有的指标实际操作性不强。行业税负和预警值设置不合理,导致现阶段的评估主要凭借管户经验对企业进行历史性的纵向比较和同行业横向比较,局限性很大,评估的结果和实际情况有较大差异。 (三)纳税评估与税务稽查的界定不清晰。纳税评估是一项税收管理活动,侧重于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事前、事中监督,对纳税人补税一般不作处罚,实践中容易造成纳税评估成为一种“协商式稽查”,容易出现将现有职能设置的“征、管、查”分离的征管格局再度演变成以往“管、查”一体的全能格局,纳税评估与征收、稽查等环节衔接、协调不足,纳税评估的监控地位得不到充分体现。 (四)征管基础信息资料不够完整、相关信息不足。各类会计报表齐全是做好纳税评估前期工作的基础。目前,我国税务机关收集的评估资料还很不全面,相关的财务、会计资料,包括纳税人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外部相关部门信息等收集不全,从而使我国的纳税评估结果与客观实际有较大差异。 (五)纳税评估业务人员业务素质亟待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专业化程度高,要求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涉税信息进行全方位、大容量、多角度的搜集和掌握,要求评估人员依据国家的税收政策,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从多层面对税源状况、纳税行为进行细致的案头分析。目前由于基层税收管理员较少,管辖区域较大,日常税务管理事务繁杂,加之税收管理员知识面相对狭窄,纳税评估还不能取得应有的效果。 二、对进一步深化纳税评估工作的若干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所,应当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开展纳税评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到开展纳税评估是进一步加强税源管理的重要手段,对降低税收风险,减少税款流失,不断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遵循“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分类实施、因地制宜”的原则,努力推进纳税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设置专门的评估机构,赋予评估工作应有的法律地位。当前,我国开展的纳税评估实质上缺乏有力的法律支撑体系,这使得税务人员和纳税人对纳税评估工作不理解、不重视。因此应努力寻求纳税评估的立法支持,给纳税评估一个法律上的身份。鉴于纳税评估内容广泛、专业性强、人员素质要求高的工作特点,可以考虑设置专业的纳税评估机构,具体负责评估指标体系的设立,评估范围、评估手段的确立,评估内部工作管理等事项,保证评估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建立比较科学的纳税评估指标体系。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各类评估分析指标要与预警值配合使用。税务机关制定评估指标的预警值参数,应当在搜集大量信息资料后,综合考虑规模、地区等差异,考虑本地区同行业、同规模、同类型纳税人各类相关指标以及多个年度的平均水平,以使预警值参数更加真实、准确和具有可比性,形成一整套针对性和灵活性较强的综合方法体系,建立较为完善的评估指标体系,以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正确处理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之间的关系。同税务稽查相比,纳税评估是在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纳税人纳税行为的初步判断,只对一般性的纳税申报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是介于税款征收和税务稽查之间的一道“过滤网”。在实际工作中,征收部门应及时、准确地将纳税人申报的资料、数据录入计算机,并将掌握的纳税人其他信息转给评估人员。评估人员发现问题,应逐一核实,并予以认定、处理,对纳税人异常申报的问题、非主观故意或未构成偷税性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地纠错性辅导服务,帮助纳税人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认为应移交稽查部门的应及时移交稽查部门。正确处理这两者的关系,可以减少稽查部门过去“拉网式”、盲目性下户稽查的次数,确保稽查部门集中精力查处大要案,提高重点案件查处的效率。 (五)运用计算机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纳税评估的效率和质量。纳税评估工作必须依靠现代化的信息手段支撑。运用现代技术和管理手段,实现信息采集、计算和分析,增强纳税评估的准确性,提高纳税评估的质量和效率,依托市局已经建立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平台,提高信息收集能力和质量,重视信息的管理和应用,集中人力、物力、技术,改变信息处理各自为战的分散局面,提高信息的加工能力和共享效率。 (六)加强培训,提高纳税评估人员的素质。纳税评估是一项业务性较强的综合工作,要求评估人员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掌握大量的基础资料,了解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运用经济指标,对纳税行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进行全面测算、分析和案头审计,并强调管理人员的合理分工和密切协作。实际工作中,要择优配备和建立一支业务能力强、工作经验丰富、职业道德水平高的纳税评估队伍。要强化监督考核,在纳税评估工作中引入双向考核制度,对各岗位衔接过程中的有关指标进行量化、细化,按照定质、定量、定时的原则,对评估工作涉及的所有岗位同时进行考核和监督,切实落实评估责任追究制度,形成部门间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作者单位:武汉市蔡甸区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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