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流程应用 落实“两个减负”来源:江苏国税网作者:周浩日期:2008-06-03字号[ 大 中 小 ]   近年来,宿迁市国税局高度重视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和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以下简称“两个减负”)问题,以推行CTAIS2.0江苏优化版为契机,通过更新工作理念、完善机构设置、规范流程应用、加强节点衔接等诸多措施,不仅实现了CTAIS2.0江苏优化版对日常业务的全覆盖,征管业务处理电子化,而且实现了多节点工作流内部流转时间平均压缩6天,基层征管减少19项工作环节,减少43类纸质资料,在“减负增效”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充分发挥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的支撑功能。  一、明确“减负”目标,突出“减负”重点  (一)多方收集意见,确定“减负”重点  宿迁市国税局利用市委、市政府组织的政(行)风评议、税企恳谈会等多种形式,虚心听取社会各界,特别是纳税人对国税工作作风、工作环节、工作效率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市局党组民主生活会、执法检查信息反馈、内部座谈会等形式,收集县、区局,特别是基层具体操作人员对减负工作的建议,共收到建议、意见42篇。通过对系统内、外反映较为强烈的“办税环节繁琐、效率低”等问题的成因分析,将解决“岗位职责不清、各节点无法有效衔接、电子信息流程与繁杂的手工办税流程同时并存”为核心内容的规范流程应用工作,作为“减负增效”工作的突破口。  (二)围绕“三个简化”,坚持“四项原则”  思路决定出路,围绕“两个减负”工作重点,宿迁市国税局决定以规范流程应用为核心,全面推进“减负增效”工作,围绕“三个简化”、坚持“四项原则”。  “三个简化”:一是通过规范流程设置和下放权限,简化流转审批。凡审批条件明确,不涉及税款退免以及重大责任追究的项目,由办税服务厅主办人员代表县、区局履行审批职责;二是在满足管理需要的前提下,简化受理资料。按照审核的需要和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原则,简化纳税人报送资料,杜绝纳税人重复提供同类资料情况。三是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简化实地调查。从提高效率和效果的角度,适度调整实地调查的设置、调查核实的周期和调查的项目。  “四项原则”一是法治原则。坚持以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为依据,审视征管行为,根据实际情况,能简则简;二是绩效原则。凡是流于形式、没有实际意义的程序环节,坚决摒弃;三是便民原则。坚持换位思考,对纳税人反映最强烈、办税最繁琐的程序和环节,进行简化、优化,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四是责任原则。明确审批权限,落实审批责任,真正做到谁受理、谁审核,谁审批、谁负责,在审批人员权责一致的前提下,减少审批环节。  二、调整审批权限,优化窗口设置  坚决做到纳税人找税务机关办理的涉税事宜,统一到办税服务厅集中受理,税务机关找纳税人的各项管理活动,由稽查、评估和管理部门依职权分别实施。  一是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宿迁市国税局经过研究,决定凡县、区局权限审批事项,均授权县、区所属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操作,减少纳税人审批事项等候时间和往返次数。凡文件规定由县以上税务机关审批的事项,市局不再审批,一律由县级税务机关审批。  二是推行“一窗式”服务。现有办税服务厅设有综合服务、申报纳税、发票管理三类窗口,只考虑了税务机关业务操作的差异性,并未充分考虑纳税人办税需求的多样性,容易造成纳税人在多个窗口之间来回奔波,降低了办税效率。为此宿迁市局整合已有办税窗口,取消分类设置窗口的做法,推行综合窗口,实行“一窗式”服务,做到所有涉税事项都可以在任何一个窗口办理,避免了纳税人在多个窗口排队的问题。  三、归并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一是明确调查权限归属。针对不同节点间过于强调制约、自身责任,而影响管理合力的问题,宿迁市国税局明确规定调查人员对其出具的调查报告负全责,所有核批人员只需依据调查报告进行核批,不得自行组织调查。所有的受理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流程应用的要求,同管理人员相分离,不允许其开展各类调查活动。  二是“捆绑式”受理为纳税人减负。实施“捆绑式”受理,就是减少纳税人申请数量。如将税务登记、一般纳税人认定、优惠资格认定、各类发票行政许可等在纳税人开业初期进行较多、且具有关联的工作,在纳税人首次申请其中一项或多项时,由办税厅一次性受理,在约定时间内实施内部工作环节流转,最后各类审批文书一次性送达纳税人,避免纳税人多次跑的问题。  三是“综合式”调查为基层减负。对办理开业登记的纳税人一段时期内可预见的调查事项实行前置调查,在开业登记调查时一并进行,由管理员出具综合性调查报告,反馈给综合受理岗位或其他相关岗位,各岗位据此对纳税人进行各项资格认定,避免纳税人开业初期各种调查事项繁多、调查报告重复出具的问题。同时对停业、变更税务登记等涉及的调查事项实行后置调查,手续齐全合法就先行予以办理,相关的调查事项以后集中进行。  四是规范纳税评估和税务检查。规定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出口退税等税种管理部门,统一制定评估计划,统一下达评估任务。纳税评估专业机构和基层管理单位加强沟通协调,整合评估任务,提高评估效率,减少多头评估给纳税人带来的负担。同时理顺日常检查、服务性调研和税务稽查的业务衔接,除举报案件外,原则上每年对单个企业检查不超过一次,对A级纳税信用等级企业,除专项检查、反避税调查、专案检查或金税协查外,两年内免除纳税评估、涉外税务审计、日常检查和税务稽查,以减轻纳税人负担。  四、加强节点衔接,实现无缝对接  由于流程管理过程中多节点工作流间,各节点作业标准无明确操作规范,造成同一流程节点不同操作人员,对上一节点传来的大致相同信息,根据各自政策理解水平处理,不仅造成了内部业务处理的混乱,而且极大地影响了内部工作效率。针对这类内部工作节点因信息传递格式,而无法有效衔接的实际,宿迁市国税局根据省局下发的CTAIS2.0江苏优化版工作流操作模版,梳理出79条多节点工作流,组织专人对各节点应采集的纳税人信息项目、调查核实项目、明确工作意见、需要说明事项等进行逐一明确,在广泛征求相关处室和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编写了《宿迁市国家税务局多节点业务衔接作业标准》,规定需要向下一节点传递信息的,出具的格式和内容必须符合作业标准的要求,并对传出的信息负责;接受的信息只要符合作业标准要求,该节点必须无条件受理,并按流程管理时限的要求开展工作。  五、强化学习培训,实现业务处理“电子化”  在CTAIS2.0江苏优化版上线初期,宿迁市国税局在出台的应急方案中对于同一税务事项,允许电子信息流程处理与手工办税流程并存,加之部分年龄偏大的基层操作员因电脑、CTAIS2.0操作知识学习不深、不透,对应用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日常业务处理没有信心,2007年上半年仍有部分人员对其日常工作同时通过电子信息流程与手工办税流程予以处理。这一情况的出现不仅弱化了信息系统对税收执法、纳税服务的控制功能,而且违背了基于流程系统实现简化办税程序,提高办税效率的设计宗旨。  针对上述情况,宿迁市国税局一方面加强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一线操作人员的信息技术应用能力。2007年,先后在无锡税校举办了多期涉及CTIAS2.0江苏优化版操作应用的培训班,培训人数达350人次。还先后组织六期“4050”人员学习CTIAS2.0江苏优化版操作知识,培训人数达240人次,全年累计培训近600人,有力地保证了流程管理系统的规范应用。另一方面编制流程管理系统中日常业务处理简明资料,通过建立索引、电脑截图、POWERPOINT演示等方式,增强学习趣味性,明确操作标准,使基层操作人员在较短的时间内,对于日常税务业务能够熟练、规范地通过流程管理系统进行操作。2007年下半年鉴于全市基层人员均能通过CTAIS2.0江苏优化版处理常见税收事项,宿迁市国税局对日常操作规程内容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日常税收业务只要能够在流程管理系统中正常运行,则必须在流程管理系统中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同时进行手工操作。至此宿迁市局在确保数据质量的基础上,实现税收业务的完全电子流程化处理,大大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负担。  作者单位:宿迁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