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在流转税管理工作中应用的思考来源:安徽国税作者:钱爱朝 鞠顺光 檀锐日期:2008-09-27字号[ 大 中 小 ]   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发的重点税源分析监控软件,用于完成全国一年一度的税收调查工作。近年来,税务部门利用该系统采集的税收资料调查数据在流转税管理中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认真对待和研究的新课题……  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是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开发的重点税源分析监控软件,用于完成全国一年一度的税收调查工作,主要采集被调查区域内具有代表性的企业的基本信息、财务信息和申报纳税信息。近年来,每年采集的税收资料调查数据在流转税管理中却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何有效利用税收资料调查信息,围绕“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源监控、税务稽查”税源管理的四个环节,进一步丰富流转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是值得我们研究的一个新的课题。  一、调查系统在我市应用的现状  (一)调查系统应用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全国税收调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通过两次较大规模的培训,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已经具备了一定的应用基础。形成了“市局—县区局—企业”三级培训模式,全市绝大部分的税收管理员、所有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办税人员都接受了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操作培训,企业数据采集在较短时间内就可以完成。  (二)调查范围涵盖了所有一般纳税人。2007年的全国税收调查工作,考虑到数据的可利用性,将全部一般纳税人、消费税纳税人和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全部纳入了调查范围。通过调查工作,采集了上述企业2006年度基本信息、财务信息、税收信息等三大类信息,为后期的流转税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三)调查数据审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模式。目前,我局税收调查数据的基本审核模式为“纳税人—税收管理员—县区局—市局”四级审核模式。具体的工作步骤是:纳税人填写电子调查数据并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报送给税收管理员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报送给县区局综合业务部门进行复审,复审无误后上报市局进行汇审。四级审核模式确保了数据采集质量。  (四)调查系统应用工作逐步开展。按照流转税精细化管理思路,我局利用调查取得的数据,根据我市行业分布情况,确定了我局流转税管理的10个重点行业和9个薄弱行业,并对我市9个增值税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行业进行了解剖分析,以税负预警值为逐层解剖的纵向指标,查找出影响大行业税负的小行业,以小行业相关指标平均值为分析的横向标尺,查找影响小行业税负的具体企业,在此基础上,开展企业相关指标关联分析,找准流转税管理的薄弱环节,堵塞税源管理的漏洞。  二、拓展调查系统应用范围具有可行性  在流转税管理工作中,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可以具体应用到以下四个方面:  (一)利用调查系统开展微观税收分析。针对本区域税源管理的薄弱环节,开展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数据应用工作。一是解剖大行业。以往的行业税收管理基于的是国民经济98个大行业,这种分类比较方法在宏观层面上具有指导意义,但是由于大行业中每个小行业的生产流程、生产工艺差异往往比较大,行业之间的企业不具有可比性。为此,可以对本区域内税负较低的大行业,通过税收资料调查系统进行解剖,查找影响大行业税负的小行业。二是剖析小行业。我们认为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然要实行严格有效的内部管理,其成效主要体现在资产收入率、销售毛利率、费用收入率、销售利润率、存货周转天数等相关指标上。因此,设立分析指标,建立分析模型,将小行业中生产工艺、生产流程基本相同的企业进行比对分析,可以从微观层面上解释行业税负偏低的具体原因。三是开展关联性分析。一个小行业中的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基本是相同的,相关财务指标应该具有可比性,通过将小行业中的税负较低的企业与行业平均值进行比较,分析其财务数据、查找造成税负差异的真正原因。  (二)利用调查系统开展纳税评估。有效的微观分析,可以为纳税评估提供线索和导向。为了利用微观分析成果,提高纳税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着力解决税收管理员对面上、线上信息不清,案头评析工作烦琐,评估效率不高的问题,在评估中应着重把握“三个环节”:一是评估前确定重点。在对本区域增值税税负低于全省平均税负的行业进行解剖分析后,确定重点整治行业,利用“四位一体”互动平台,向各单位发布纳税评估企业名单,并对企业财务指标异常的地方进行说明。二是评估中信息共享。可以将调查采集到的数据信息进行整合,通过系统软件统一发布,使各单位直至每一位评估人员都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利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提取关联企业的财务数据、纳税数据进行案头评析。利用该系统分析企业所属行业情况,进行企业间的关联性分析,为纳税评估提供横向数据支持,做到信息资源共享。三是评估后信息反馈。评估结束后,各单位定期向上级局反馈评估情况。同时,对企业财务指标存在异常,经评估后仍不能解除疑点的,移交稽查部门查处。上级局根据基层反馈的评估情况,适时修订相关指标,以便更好地确定评估重点和评估对象,做到上下联动。  (三)利用调查系统开展税源监控。税收管理人员可以利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有效地开展税源监控,具体的应用方法是:对企业的当期申报信息进行分析,与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数据进行纵向比对,当设定的某些重要财务、纳税指标发生较大波动时,可进行行业比较,分析财务纳、税指标发生波动的原因是该企业单独的现象还是整个行业的现象,如是该企业单独的现象,而企业又无正当理由的,则可以考虑实施纳税评估。  (四)利用调查系统开展税务稽查。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在稽查选案和稽查实施两个环节中都可以进行有效地应用。稽查选案时可利用调查系统采集的数据,进行行业间分析比对,提高选案的准确性;实施稽查时可利用调查系统采集的数据,利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数据分析功能,从不同角度进行查前分析,寻找查账的切入点,提高稽查工作效率。税收资料调查系统还提供了与财务软件之间的数据接口,通过设置相应的分析报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可以作为一款稽查软件来使用。  三、调查系统应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在前期的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应用过程中,我们发现该系统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  (一)税收资料调查系统应用基础有待提高。税收资料调查系统作为全国税收调查的应用系统,在目前的应用中更多强调的是数据的审核与汇总上报,对于系统的数据分析和应用功能则没有强调,我局对于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深层次应用也是从今年刚刚开始,相关的应用模式正处于探索中,部分税收管理员还不能熟练地使用税收资料调查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和应用。  (二)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数据完整性需要进一步提高。数据应用的基础就是数据的完整性,目前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数据的现状是:一是还有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数据没有纳入系统监控;二是由于系统自身设定的数据单位为“千元”,因此数据精确度还存在着偏差。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采取以下解决方法:  一是加强市局层面的数据应用。通过全市范围内的数据分析,查找薄弱环节,探索一条简便易操作的数据应用方法。  二是选择应用基础较好的县区局进行试点。选择应用基础较好的县区局,将数据应用方法培训到基层税收管理人员,通过流转税管理工作的具体实践让税收管理人员熟悉税收资料调查系统的应用模式。  三是开发流转税管理工作专用的模块。现行税收资料调查系统是为全国税收调查服务的,取得的数据及分析功能在某些方面还不能完全满足流转税管理工作的需要,可以考虑增加流转税管理工作模块。(作者单位:安庆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