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危机背景下我国出口退税政策研究来源:中经专网作者:闻媛日期:2009-10-30字号[ 大 中 小 ]   2007年8月美国爆发次贷危机,全球经济遭受重创,中国最重要的出口市场欧、美、日等国家经济陷入低迷和衰退,严重影响了其对中国出口商品的需求。2008年10月开始,中国商品出口额大幅下降,次月创造了自2001年6月以来首次同比负增长。2009年以后,月度出口额以两位数的速度持续狂跌,5月份跌幅高达26.4%。在过去5年内,净出口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约为23%左右。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投资研究室姚枝仲的研究,出口增长率每下降1个百分点,将引起投资增长率下降0.62个百分点,消费增长率下降0.53个百分点,GDP增长率下降0.65个百分点。出口形势严峻无疑是当前中国经济必须应对的重大挑战之一。  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全球各国相继出现就业岗位减少、失业率上升等现象,中国大量企业已经减产、停产、减薪、裁员。中国社会科学院2008年12月发布《社会蓝皮书》指出中国城镇失业率攀升到9.4%,已超过了7%的国际警戒线。而由于我国出口部门大多为劳动密集型企业,2008年统计数据显示,与进出口相关的就业人数超过1亿人。世界市场对中国制造业产品需求的下降传导到劳动力市场上,对出口行业就业的负面冲击无疑非常严重。  于是,在“保增长,促就业”的政策导向下,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举措,其中包括增值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2008年8月、11月、12月、2009年1月、2月、4月、6月,出口退税率被连续上调七次,共涉及商品数量超过8000种,占出口商品总数的58%:出口商品综合退税率提高至13.5%。  二、出口退税政策传导路径分析  理论上,提高出口退税率能够缓解出口企业的成本压力,使出口商品价格下降的空间扩大,从而增强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竞争力,最终使出口规模扩大,并以此带动国民经济的增长,增加就业岗位。现实中,要达到出口退税政策的预期效果,必须保证出口退税率上调一出口商品价格下降一出口额增加这一政策传导路径通畅。  (一)出口退税对出口商品价格的影响  出口退税率上调的同时,如果能够维持出口价格不变,以增加企业现金流,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对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3的选择。然而由于中国长期实施外贸导向型战略,鼓励企业积极扩大出口,相应生产能力已基本形成,当国际市场需求发生变化时,我国企业的供给能力很难相应地进行适应性调整;加上出口商品大多附加值低、同质化严重。导致出口企业国际议价能力非常有限。2008年以来,境外需求大幅下滑给我国出口商品价格施加了巨大压力,企业为保住订单,几乎将出口退税率上调而增加的出口退税额全部用于降低商品价格。有数据显示,纺织服装行业出口退税率每上调1个百分点,按原有销售量计算,出口企业即可获得76亿元人民币的退税额,而这些退税收益几乎全部通过价格让渡给了国外贸易商。  可见,由于我国出口企业在议价能力上不占优势,出口退税率的上调几乎必然导致相关商品出口价格下降。这既是出口退税政策传导路径中一个必不可少的环节,也是金融危机冲击下中国出口企业的无奈选择。  我国商品出口可采用一般贸易和加工贸易两种方式。加工贸易又可具体分为对外加工装配(包括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和进料加工贸易。其中,对外加工装配尽管记在商品贸易项下,其实质却是以商品为载体的劳务出口,属于劳务贸易的一种,贸易加工方取得的加工费其实是劳务收入。按照现行政策,对外加工装配进口料件在进口环节免税,加工复出口货物在出口环节不退税,以至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对其毫无影响。这种完全处于出口退税政策覆盖范围之外的对外加工装配大约占到加工贸易总额的18%~20%左右。  对于进料加工贸易,海关一般对进口料件按85%或95%的比例免税或全额免税,加工货物复出口时,以复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计算应退税额,并将海关已征的进口料件增值税额退还。可见,对于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仅仅只能影响到出口额中国产料件的部分和加工费金额,其影响力度的大小取决于所耗用的国产料件价值和加工费的比例。由于我国进料加工贸易多数行业的关键技术和关键零部件基本依赖进口,国产料件的比重普遍较低。2007年,我国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中国产料件价值和加工费仅占44.3%左右。  显然,出口退税政策调整仅仅只能够覆盖到加工贸易的一小部分。而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加工贸易出口额就超过了一般贸易出口额,成为我国主要的出口贸易方式。目前,加工贸易对我国出口的贡献率高达60%以上;直接从业人员有3000万~4000万人,约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相关配套产业就业人数达5000万-6000万人。政策覆盖面的局限无疑将影响政策传导路径的宽度,进而可能影响到政策的最终效果。  (二)出口商品价格对出口规模的影响  鉴于出口贸易额由商品价格与出口商品量共同决定,在出口退税政策传导路径的第二个环节中,出口商品价格对出口贸易额产生影响的关键在于出口商品价格变化对出口商品量的影响,即出口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  根据《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分类),我国出口商品可分为两大类:初级产品和工业制成品。由于现阶段我国处于国际分工价值链条上的低端,尚未实现由粗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向精加工制成品出口为主的转变,出口的工业制成品中低技术、低附加值产品仍占主导地位,使得工业制成品整体需求价格弹性较弱。  相比较工业制成品,初级产品属于标准化产品,拥有近似完美的替代品,因而在国际市场上竞争激烈,需求价格弹性相对较高,出口价格的下降很可能引起出口量较大幅度的增长。不过,从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我国就成功地实现了出口商品结构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以工业制成品为主的转变。此后,初级产品占我国商品出口贸易额的比重逐年下降,1990年为25.59%,2000年下降到10.22%,到2007年更降至5.05%。显然,过低的占比使初级产品较强的需求价格弹性对出口贸易整体影响有限。  实际上,有大量学者对我国出口商品需求价格弹性进行过估算。范金、梁艳、王俊伟利用1981~2002年的数据,通过建立进出口弹性模型,计算得出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为-0.8579.曹永福运用China_QEM模型的政策模拟,对我国的贸易弹性进行定量测算,计算结果表明,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在-0.27~-0.56之间。徐统生、涂远芬利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及其相关检验估计了我国1994~2005年的贸易弹性,得出结论:我国出口商品的需求价格弹性为-0.1365。  由于学者们各自研究的目的和对问题的认识不同,使用的方法和数据资料存在差异,其研究结果并不完全相同,但这些研究对于我国出口商品需求价格弹性的判断却基本一致,即出口商品需求价格弹性为负,且绝对值小于1.为负的需求价格弹性意味着,出口商品价格下降确实会带来出口商品量的增长;而绝对值小于1则意味着,出口商品量增长的幅度小于出口价格下降的幅度。因此,当出口退税率上调引起出口商品价格下降时,出口贸易额将下降,而不是增长。  三、出口退税政策现实效应分析  2008年下半年开始,面对金融危机的冲击,我国出口退税率密集上调无疑是政府希望通过让渡税收收入以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从而促进商品出口,并以此缓解危机中的就业压力。  根据需求理论,一个国家出口量的多少除受到商品价格的影响外,在很大程度上还受制于国外的收入水平。由于加工贸易比较容易受到外部收入变化的影响,相对于极低的需求价格弹性,我国以加工贸易为主的出口结构导致出口商品的需求收入弹性高达4.7,即如果进口国GDP下降,我国出口商品量的减少将是国外收入减少的4.7倍。所以,当2008年全球GDP增长率由2007年的3.7%下降到2.5%时,对我国出口的冲击之猛烈可见一斑。显然,我国目前出口的下滑主要是因为外部需求减少所造成的出口受阻,而并非因为产品价格高所导致的商品竞争力不足,因此,上调出口退税率着眼于调整出口价格未必是一个具有针对性的有力的举措。  根据联合国2009年5月27日发布的《2009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年中报告)》预测,2009年全球经济增长为-2.6%.在国际金融危机日益加深、全球经济增速预期持续回落的背景下,国外需求的萎缩已对我国出口形成了强约束。姑且不说绝大部分出口贸易不受出口退税政策影响,即使出口退税政策覆盖了所有的出口贸易,通过提高出口退税率,降低出口价格,也并不能改变国外市场萧条、订单大量减少的现实。而如果没有商品出口,企业也就无法真正享受到出口退税。同时,出口商品过低的需求价格弹性导致出口商品量的微弱增长并不能抵消出口价格下降对出口贸易额的影响,因此也无法确保中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份额。实际上,尽管从2008年8月开始出口退税率频繁上调,出口形势仍在进一步恶化,于是。40%的中小企业已经倒闭,另有40%的中小企业在生死线上挣扎。据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日方估计,随着企业倒闭、歇业,就业岗位严重流失,由危机所引起出口下降导致非农就业减少1763万人,其中服务业664万人,制造业969万人。  四、结语  从本质上说,出口退税政策是一种消除税收歧视、防止国际重复征税的中性的稳定的制度安排。从世界各国的实践来看,大多数国家都选择在WTO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全额退还国内已征的货物与劳务税,即按照“应退尽退”的原则进行出口退税制度的设计。而在我国,自从1994年开始实行增值税出口退税以来,出口退税政策在不同场合,为实现不同的政策目标被反复使用,已经背离了中性原则,演变为一项相机抉择的经济调控政策。  且不说我国出口退税率与征税率的背离必定导致退税不彻底从而影响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不说政策的频繁调整无疑会扰乱微观主体的经营决策,诱导企业决策和行为趋于短期化;在经济波动期间密集上调出口退税率,虽说收效甚微,但政策意图无疑是在鼓励中国出口企业凭借低价格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一席之地。这势必给出口企业一个错误的信号,即继续延续这样一场由来已久的较量:以自身生产要素量的消耗与竞争对手商品品质的提高相对抗,而体现在生产要素中的资源稀缺性则隐含着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不可持续性。  出口退税显然并不是一剂“保增长、促就业”的良药。与其在经济波动之际,让政府行政力量介入,通过干预企业的成本与价格以影响出口商品的竞争力,倒不如以保持中性的“应退尽退”的制度性出口退税取代当前频繁调整的政策性出口退税,这既是对市场公平竞争的尊重,也是对企业经营自主性和独立性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