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建议改进烟草零售环节增值税管理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张立旺日期:2012-03-26字号[ 大 中 小 ] 烟草作为一种特殊消费品,是我国的专卖商品,由烟草经营公司专门负责销售,国家烟草专卖局专门负责监督管理。烟草零售主要由烟草专卖局颁发烟草许可证的各类商场、超市、批发部和个体零售店等来承担。由于个体、私营企业的大量参与,加之其本身税收管理的难度大,作为具有财政意义的烟草产品在零售环节所缴纳的增值税却是微乎其微。 在当前烟草零售环节增值税管理现状中,一般纳税人税收管理秩序正常,“双定户”和“不达起征点户”税收流失严重。 由于很多大型商场、超市等大中型零售商均为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管理方面实行的是进项税额的抵扣,加之本身财务、税务管理的要求,基本都能做到账证齐全、核算准确。而现在在烟草零售环节统计出来的增值税收入基本也就产生于此。据笔者所在的安徽省黄山市烟草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这些一般纳税人的烟草零售收入占比不足10%. 当前,我国各城市、乡镇、村等烟草零售商的网点建设中,大、中型零售商数量有限,95%以上均为个体和私营形式的零售商,点多、面广、现金交易为主。除少数建账建证户和必须使用发票的个体工商户外,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很难掌握。税务机关也只能采取“双定户”的征收方式进行税收征收管理。同时,还有大量的“不达起征点户”的存在,销售收入更是难以测算。并且烟草仅仅是他们的一个单项经营商品,管理难度可想而知。甚至在很多地方,基层税务机关对“双定户”进行核定定额时,由于纳税人拿烟草利润低为由与税务机关“讨价还价”,而不得已将烟草零售收入直接从当期测算的销售收入中扣除。很多“不达起征点户”也许加上烟草零售收入就会成为“达点户”了。在经济发达的城市,由于税务管理人力的有限,烟草零售环节的增值税流失现象更为严重。 烟草由于产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国家必须采取严格的专卖制度,而这种国家垄断性的专卖制度,也决定了烟草仍属于计划经济产品。从税收原理来分析,计划经济产品的税收管理应区分于市场经济产品的税收管理。同时,从烟草经营的特点不难看出,国家层面精心打造的烟草经营、管理信息和执法队伍已经相对成熟和完善。而站在税收征收管理制度层面,如何充分地利用这些资源才是解决烟草零售环节税收流失的关键所在。 因此,笔者认为,应专门创立烟草零售环节的课税理论,发挥烟草专卖的资源优势,弥补税务机关管理的劣势。 委托烟草公司代征。当前,烟草公司的订货和配送程序非常完善,已经基本掌握烟草零售的经营信息。这些信息也正是税务机关所需要的销售收入。因此,税务机关应与烟草管理部门从上而下建立代征关系。代征过程中对一般纳税人和账证健全的纳税人采取定期核对数据的方法。也可以先由烟草公司代征,随后一般纳税人直接扣除已纳税额等方法进行核算。对其他形式的纳税人则采取扣除已纳税额,或作为核定税额的基础数据等形式进行管理。 安装税控烟草专卖机。税务机关可以联合烟草管理部门,对烟草零售商采取强推安装税控烟草专卖机,达到“信息管税”的目标。不安装税控烟草专卖机的,烟草管理部门不予颁发烟草零售专卖证,而税务机关则不予发售发票。对税控烟草专卖机可以通过直接抵扣当期税款的形式进行购买。严格要求烟草零售商每出售一包卷烟都要经过税控专卖机进行扫描等形式确认,而税务机关则定期在烟草公司提取配送信息进行核对,并严格将税控烟草专卖机产生的信息作为税收征收管理的基础数据。 推行烟草零售简易一般纳税人管理。对石油零售的形式,众所周知。老百姓的车用汽油等都是就近到加油站购买的,而加油站是全部采取一般纳税人进行管理的,并实行税控加油机监管。笔者认为,作为国家专卖品的烟草可以参照管理。管理方法可设计为以下两种形式: 一是对税控烟草专卖机数据采取一般纳税人管理。此办法的前提是必须对烟草零售商全面推行税控烟草专卖机。然后针对税控烟草专卖机产生的销货信息和进货信息进行核算,并规定一些可抵扣的费用支出项目,即可核算出每期的应纳税额。当然,也可根据税控烟草专卖机产生的销售数据直接采取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同时,征收率可根据烟草零售环节利润的情况和鼓励推广安装税控烟草专卖机为原则,降设为2%或1%. 二是转变烟草零售营销策略采取一般纳税人管理。当前的烟草零售是分散于各城市、乡村中的各大、小零售店,属全方位覆盖的便民销售方式,甚至现在都已形成了“无烟不成店”或“无烟没法做其他零售生意”的局面。但笔者认为,这是间接鼓励全民积极吸烟的营销策略的产物。如果站在保护全民健康的角度考虑,可以适当缩小烟草零售的覆盖面,建立如同加油站式的烟草专卖店。相信即使大幅减少烟草零售专卖点,对真正想买烟和抽烟的人来说是不会产生多大影响的。当然专卖店数量可以多于加油站,毕竟建一个烟草零售专卖店所投入的资金并不多。在建立这种零售方式后,就可以用税控烟草零售机和一般纳税人双重管理的形式进行增值税管理。 笔者还认为,这种针对烟草零售环节增值税管理的建议,对该行业其他税种的管理,也将能产生相对准确的基础数据。 作者单位:安徽省黄山市黄山区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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