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政策来源:铜山地税作者:张建庆 伏琳琳 朱伟日期:2012-11-02字号[ 大 中 小 ]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内涵和特征  所谓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指伴随信息、生物、纳米、新能源、环保、海洋和空间等新技术的进步而涌现出的一系列新兴的产业部门。一般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潜力大,增长快。一旦市场或技术有突破,就会进入快速成长期,突飞猛进。二是技术含量和附加值高。进入的技术门槛相对比较高,人力、技术资本高度密集,产品附加值高。三是需要风险投入,行业垄断者不固定。产业发展初期需要风险投入,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资本才会大量涌入。行业内部竞争激烈,行业的垄断者往往不固定。四是节约能源,有利于环境保护。新兴产业能耗低、污染小,它们的发展将从源头上解决能源与环境问题。  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有税收政策分析  (一)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多而杂,优惠重点不明确,往往是重产品、轻投入,重科研成果、轻科研转化。优惠政策主要针对已形成科技实力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对技术落后、急需技术更新以及正在进行科技开发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缺乏激励措施。这样一方面使一些企业的非技术性项目也享受了优惠待遇,造成税收优惠泛滥;另一方面使一些经济主体的有利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项目难以享受税收优惠,造成政策缺位。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多,流转税优惠少。当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集中在所得税上,很少涉及流转税,并且直接优惠较多,间接优惠较少,政策效果不很理想。同时,税收优惠方式主要是税率优惠和税额优惠。而税率优惠往往侧重于行业性普惠,难以突出重点。税额优惠更注重于税收利益转让,强调的是事后优惠。  (三)区域税收优惠多,真正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惠少。为了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各地竞相采取有针对性的财政激励措施和地方税收优惠措施。这些不同的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更多地体现出区域优惠特征,而不是针对战略性新兴企业。并且,各地区优惠口径不一致,容易引起地区性的不平衡,甚至造成财政性优惠政策的恶性竞争。一些开发区、高新区等区域内的企业和区外企业的所得税负担差距悬殊,有违税收政策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初衷。  (四)税收优惠政策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在范围、力度、制度等方面存在问题。例如,现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政策立法层次低,缺乏应有的权威性、规范性、稳定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支持多数是由部门规章加以规范的,在国家法律中几乎没有规定。一些税收优惠法规因临时性需要而仓促出台,没有总体上的规划。现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偏小,只限于有一定规模盈利的企业。先征后返、先征后退等税收优惠政策执行起来,手续繁琐,时间滞后,成本较高。  三、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建议  税收激励政策应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产业转化,将目前主要针对高技术产品生产和销售环节的税收优惠,逐步转化为对科研技术开发补偿与中间实验阶段给予税收鼓励,将政策激励作用从产业链下游向上游转移,以增强税收科技政策的一体化效应。  (一)将税收激励的重心适当向研发阶段转移。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在于核心技术的开发与储备,税收政策应从生产销售环节向研究开发环节转移,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我国近几年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较多,应该着重加强对研发投入方面税收政策扶持。比如,在鼓励企业研发投入方面,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按投资总额一定比例计提科研风险准备金;对新兴产业研发用房产和土地给予几年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新兴产业提供房产租赁的租金收入相应可以减少征收房产税等。  (二)实施鼓励风险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应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上下游脱节、自主创新资源分散、整合能力不强,未能形成整体合力。龙头企业需要尽快通过产业链整合战略,*5限度地集聚创新资源,提高大企业的集成创新能力和资源整合能力,推动产业链不同环节间的交互式学习和互动,打通战略产业价值链。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制度的设计不能仅仅关注战略性新兴行业本身,与战略性新兴行业有关的上游行业也应是关注的重点,只有建立起和谐的、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链,才能有效调控,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还需要雄厚的资金和高端人才,由于风险大、投资期长且回报不确定,企业普遍存在研发经费不足、高科技人才缺乏等问题。税收优惠政策应在吸引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发挥作用。比如,在鼓励社会资金投入方面,对金融保险业来源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利息收入与中间业务收入征收3%的营业税,对信用担保机构来源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的收入免征5年营业税等。  (三)改进所得税优惠政策。新兴产业研发成功后的运营阶段具有高风险性,其产品进入市场销售后,在产品定位,适应市场方面仍存在着很多不确定性。因此,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成长初期,如果没有足够的国内市场消费需求,很难形成生产规模,进而直接影响到企业的发展。而影响市场需求的主要是产品的性价比,其次是市场宣传推广。税收政策可以通过差别税率设定、提高扣除限额等手段,降低企业税收负担,支持企业进行市场推广。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可以推行加速折旧政策,允许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的机器设备加速折旧。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广告宣传费用的税前扣除标准可作相关的提高,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相关配套产业的适用税率也可以给予除低等。在个人所得税方面,应加大优惠力度,对从业人员正规教育支出和在职培训支出方面,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允许作为税前扣除项目。对企业发放给科技人员的企业发明创造奖和企业科技进步奖给予税收优惠。  (四)提高税收政策与其他公共政策的配合,充分发挥税收政策效应。战略性新兴产业涉及产业政策、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诸多的公共政策。不仅税收政策自身设计要科学合理,政策执行要到位,同时税收政策还应主动适应产业、区域经济发展的变化与调整,及时调整税收政策的范围与力度,使之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其他公共政策密切配合,发挥公共政策的整体协同效应,共同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