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税收工作应把握“两个辩证观”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胡巍日期:2012-11-07字号[ 大 中 小 ]   科学发展观的*9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结合税收工作,笔者认为,应把握“两个辩证观”和“两个发展趋势”。  一是“发展与税收的辩证观”。是少收税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还是多收税保持税收的可持续发展?显然两者都不可取。正确的理解应当是,税收既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又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前者指的是,税收作为经济的调节器,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大有可为;后者指的是,只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了,税收才能可持续增长,而可持续增长的税收又通过财政支出的形式继续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服务。两者互为联系,辩证统一,良性互动,良性循环。这就是“发展与税收的辩证观”。  二是“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辩证观”。税务机关有两项核心工作,一是税收征管,二是纳税服务。确定纳税服务是税务机关的核心工作,以纳税人为本,源于税务机关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从上而下设立纳税服务机构,打造12366品牌,*9时间回应纳税人的咨询和投诉,使征纳关系得到了较好的改善。但在基层的实践中,也出现了过多强调纳税服务,不利于税收征管的情况。税收征管是一切税收工作的基础和前提,纳税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服务型政府、公共财政和公共税收等理念的延伸。这两者是层次分明的,又是辩证统一的。税收征管是国家税收强制性的表现,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职能;纳税服务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举措,它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纳税人合理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税法遵从度为目的,最终目标也是保障税收的足额征收和国家职能的实现。因此,笔者认为税收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应该把握好“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的辩证观”,即在依法治税的基础上,不断优化纳税服务。  同时,应把握好“两个发展趋势”。  一是“绿色税收发展趋势”。现行税制改革中的绿色税收发展趋势,是税收服务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体现。比如,对列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品减计应税收入,全面上调铁矿、锡矿、钼矿、菱镁矿、滑石和硼矿的税率等。目前正在开展的“营改增”试点,无疑会减轻现有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税负,刺激诸如服务业等绿色经济的发展。环境税的开征也正在研究和探讨之中。总之,绿色税收应是我国税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以及税收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二是“结构性减税趋势”。笔者认为,结构性减税不同于以往的有增有减的税负调整,更强调有选择地减税,针对特定群体、特定税种削减税负水平。比如,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加强对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2011年个人所得税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被提高到3500元,*9档税率从5%降低至3%.2012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上调。加强财产转让所得和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使这项收入大幅增长。同时,对资源利用企业免税或减税等。可见,结构性减税贴近现实经济要求,是税收工作对“统筹兼顾”方法的一种运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邵东县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