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大集中后运行维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来源:仪征市地方税务局作者:戴兴发 赵海峰日期:2012-12-24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省地税局的统一部署,征管数据省级集中信息系统于2009年7月1日正式上线运转,实现了全省征管数据资源共享,标志着我省地税现代化、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又向前跨进了一大步。 数据大集中也给我们多年来的运行维护带来了新的挑战。我们必须适应形势的变化,及时转变观念,努力提高运行维护管理水平。 一、信息数据大集中的目标定位 数据集中就是全面推行使用综合税收管理信息系统,搭建统一集中的信息平台,运行统一规范的业务流程,完成税收征管数据省级集中管理,实现税收征管的集约化,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实现税收征管数据省级高度集中、信息高度共享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其主要目的和内容是数据集中、分级管理、规范流程、统一维护、安全高效、信息共享。 1、数据集中。数据集中存储到省局,市、县局原则上不存放数据。将基层业务运作环节的所有数据通过网络实时传输并集中存放到省局,更好地发挥信息系统的整体效率,有力地统一了业务监控,同时减少了大量数据的失真。 2、规范流程。税务信息处理的基本工作就是信息的获取、传输、处理、存储和控制,要顺利实现这一过程,必须遵循一定的标准。其主要包括:业务术语标准化、管理方法标准化、信息流量标准化、凭证票据标准化、报表文件标准化、信息系统开发标准化、接口标准化等八个方面。 3、统一维护。省局统一安排技术力量,定期对下属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操作指导。省以下各级部门将不再是主要的技术维护力量。 4、安全高效。从技术防范、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方面建立安全保密的省级信息网络,简化操作过程,便捷纳税服务及数据维护,建立高效的数据运用方式。 5、信息共享。信息资源得到充分开发和利用,同时,建立起在涉税经济信息管理基础之上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决策支持、纳税服务。 二、数据大集中助力征管业务,凸现良好效果 我局从推行税收征管信息化建设的十多年来,进行了多次大的系统升级,特别是从2002年起,在硬件上逐步实现了市、县、乡级的网络互联,为后来的数据集中提供了前提。从2005年起实现了税收征管数据的市级大集中,税收的管理更趋于高效、科学、准确。这种市级数据集中的模式,为全省的数据大集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省级集中上线以来的运行情况来看,总体情况平稳,系统响应速度正常,对税收征管工作起到了推进器的作用。 1、规范了税收执法。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全面上线实现了对征管业务过程的管理,各类税收业务审批全程纳入到系统中,在部门之间形成了分工明确、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机制,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业务操作更加规范、明晰。 2、减轻基层维护压力,节约资金。全省的征管数据库全在省局中心主机中,在各市局不再配置小型机税收管理信息系统,具有较好的投资效益比。同时系统维护集中到省局后,使得故障发生后能够得到迅速解决。 3、有效地保证了数据的准确完整。新的征管系统将各地所有征管数据集中到省局存储、处理、管理,上收了市县区局原有的数据库修改、管理权限,减少了征管数据的随意修改、删除,这样可以杜绝各级税局对数据再加工的情况发生。有效地保证了征管数据的全面、完整、真实。 4、实现全省数据共享,查询统计工作更加方便、快捷。省局通过系统的查询、统计、分析等功能,可直接地、实时动态地掌握各级税局所有数据,直到税收入库最后一刻,从而全面强化对全省税收业务的监控力度,保证税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数据大集中后运行维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思想认识不够,对新征管软件培训学习力度不够。“大集中”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税收业务、信息技术、行政管理的各个层面,对税收征管模式、业务流程和机构岗位设置产生了极大影响,要求上下树立系统理念、全局理念,不能各自为政,要符合省局一体化的要求。部分人员认为信息化只是对手工劳动的简单替代,看不到省级信息大集中对税务管理从形式到内容上所产生的巨大变革。在培训学习方面,现阶段,软件应用基本上能够做到“自扫门前雪”,但出现异常、复杂问题时,部分干部又显得束手无策,软件没能得到全面充分利用,软件的培训不够深入、全面。加之部分税收管理员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对会计、财务、审计、税法等缺少系统深刻掌握,知识更新速度极其缓慢。 2、新征管软件部分功能不全,与实际征管业务存在一定差异。虽然征管软件运行比较顺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软件自身设置与征管实际业务还存在一定差异。现在纳税服务要求与现有大集中系统流程不相适应,如大多涉税流程需要当场办结,而大集中系统需要推送流程。同时,现阶段地税业务及流程的变化较快,软件的支撑能力略显不足。 3、通过这段时间的运行,发现该系统还有部分模块未能得到应用,如纳税评估无法使用日常和专项评估,无法根据系统异常产生评估对象。还有一些查询功能比较单一,一些报表无法自动生成汇总。 4、外部数据共享不协调。国税、地税、工商、银行、国库等部门的信息化程度各不相同,部门之间网络互通和信息交换与税收信息化的要求还相差甚远,和税务业务相关的外部系统在各地之间也有很多的差异,外部系统也并不规范,加之我国当前税收政策不断调整,经常有一些新的税务方针和举措出台,地方税务的征收及统计也要不断跟上国家的变化和发展,税收业务系统本身也就难以规范了。 5、配套制度未及时出台。新系统上线运行后,为了规范软件操作行为和统一征管流程,应及时制定《系统操作流程》和《征管业务规程》等配套制度,确保实际业务与系统相符合。目前该项制度尚未出台,原有的征管制度已经不能满足新征管系统和日常征管工作的需要,因此,上线后的一定时期内,征管工作和软件操作工作势必受到一定影响。如果各地自行制定操作规程,势必造成在统一的软件下,存在不同的操作规程的现象,使省级数据大集中工程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针对以上出现的新问题,我们建议通过以下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1、加强整体规划。从内部环境看:税收信息化建设涉及基层、管理层和决策层等层面的管理工作,要围绕税收现代化管理,整体规划数据的收集、传递、存储、安全以及加工利用。要按照网络、设备、软件、平台、数据标准一体化的要求,进行统一规划,整体推进,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从外部环境看: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政府要将税收信息化纳入电子政务规划。 2、加强信息化运用技术培训,提高运用水平。数据信息大集中,是税收征管方式又一次变革。我们应当根据系统分工及部门职责进行有针对性、有重点的培训,再以点带面,促使全局干部都能熟练掌握,各尽其职。基层领导和税收管理员要迅速转变观念,坚定全面应用系统的决心和信心,通过建立监督约束机制,营造“领导主动用、基层习惯用”的良好氛围。以科技手段提高税收征管效益,最终实现四个所有目标:所有工作都上机,所有数据都入网,所有信息都共享,所有人员都会用。省局应及时发布各地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切实帮助基层提高运用水平。 3、加强基础税源管理,确保集中数据的准确性。完善纳税人信息资料“一户式”储存管理,做好纳税申报和企业财务报表等各类信息的接收、储存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提高税源监控水平。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杜绝垃圾数据出现,确保集中数据的高度准确性。 4、运用税收执法考核信息系统监控手段,提高管理质量。要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认真进行考核,及时追究过错责任,要结合基层税收管理工作实际,针对征管薄弱环节,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的考核考评机制,严格考核,务求实效。做到人机结合,把完成工作量的指标与质的内容统一起来,在合理设置任务指标的基础上,要重点考核登记率、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处罚率、欠税增减率、个体户征收管理、优化服务管理等工作完成质量。并不断总结经验,纠正不足,不断完善考核机制,通过规范执法,促进征管质量的提高 5、强化运行维护机制,增强风险意识。建立科学高效的运维体系,数据中心的建设不是一个难题,数据中心的管理维护才是真正的难题。各项工作全面依赖于信息化的支持,一旦信息系统的运行发生问题,各项工作都将无法正常进行。要按照新理念、采用新办法、依靠新技术手段,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管理,完善运行维护机制,统一系统的权限管理,并建立分级授权的管理办法,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运行,改进运行维护手段,强化运行维护管理责任,确保信息系统的高效、平稳运行和功能的充分发挥。 6、推进机构重组,规范业务流程。通过省局统一流程再造实现全省统一的管理模式,将最终实现标准化管理。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注重信息技术与人的有机结合,重新梳理、整合征管业务、推进流程再造和机构重组。做好全省业务指标体系建立和指标口径统一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征管业务的岗责体系,完善部门之间工作的限时办结制度。 7、增加业务考核体系,通过系统可以查询考核,业务人员的工作数量和质量,建立一体化的征管信息与监控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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