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平化管理――效率税务的基石来源:江苏地税作者:徐丽日期:2013-01-21字号[ 大 中 小 ]   扁平化管理,是相对于传统的等级结构管理模式而言的。在等级结构管理模式下,*6层的指令需要通过一级一级的传达,最终到达执行者;最基层的信息要通过一层一层的筛选,最终到达决策者。这种传统模式管理层次多、决策链条长、运转效率低,难以适应信息社会瞬息万变的发展需要。此时,扁平化管理模式应运而生,并首先在企业界得到广泛应用。  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将“扁平化管理”作为打造“效率地税”的基石,从机构、业务和信息三个方面入手,减少管理层次和中间环节,进而提高了税务管理的质量与纳税服务的效率。  一、机构的扁平化  征管改革前,淮安市地方税务局按照收入级次设立了直属、清河、清浦和开发区四个征管分局。每个分局都集征收、管理、评估、检查、处罚、审批等权限于一身,与纳税人形成“多对多”的关系。各分局受理与审批标准不一,征管措施与服务质量各异,相同的纳税人在不同分局间往往享受不同的税收待遇。各分局除管理科外,还内设政秘、税政、征管、计财等科室。  根据企业扁平化管理的经验,必须整合与市场关联度较高的资源,通过科学的分权和授权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税务机关的“市场”当然就是纳税人,为此,淮安市地方税务局于2004年就整合服务资源,将涉税事项的受理与审批、发票资格认定与发售、税务登记与变更、申报征收等职能归口至一分局,由其面向纳税人提供全方位的服务。纳税人办理所有涉税事宜,均到一分局办理,避免了“多头跑”和“多次跑”;二分局,集中负责全局的信息系统维护、数据管理和软件开发工作;三、四、五分局,负责按照三个行政区划进行纳税人的日常税源管理。在市局实现大集中办公的条件下,各分局内部不再设税政、征管、计财等科室,实现了机构的扁平化。改革后,淮安市地方税务局股级机构较前减少了40%,办税效率却提高了80%.  二、业务的扁平化  一是涉税审批的扁平化。以往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提出的各项涉税申请,均由前台统一受理后转管理员进行调查,管理科、分局和市局再根据管理员的调查报告逐级进行研究、审核和审批,再将结果沿原路径反馈纳税人。为提高办税效率,淮安市地方税务局大胆探索,在全国率先取消各项涉税审批权。只要纳税人提供的申请资料准确、完整,一律由前台窗口工作人员履行以往分局长、局长的权限,实行当场备案(审批)。纳税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由事后调查环节负责;数据分析部门通过内外部信息交换、比对,加强对纳税人申报真实性的审核;稽查部门对虚假申请行为进行严厉查处,确保税法刚性和威慑力。  二是政策指导的扁平化。由市局业务处室直接向基层税干提供税收政策的指导和答疑,有效地减少了因解释环节多而容易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建立业务处室对12366网上答疑准确性的审核把关制,并设立业务专家席,为纳税人提供实时、权威的政策解释。  三、信息的扁平化  通过建立业务集中与数据集中的征管信息系统和行政办公系统,并引入工作流机制,实现了涉税信息跨部门与跨层级的“点对点”实时传送,突破了物理意义上机构与岗位的概念与限制。信息集中后,市局处室可以自行查询、统计、产生各种涉税报表,制定分税种管理措施;管理环节、稽查部门可以有效提高纳税评估、税务稽查选案的科学性。  从这几年实际运转效果看,淮安地税通过扁平化管理提高了政策执行力,有效地解决了以往行政效能低下的问题,并实现了纳税服务由“传统型”、“微笑型”向“效率型”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