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推动地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来源:高淳县地税局作者:日期:2013-01-28字号[ 大 中 小 ]   党的十七大深刻阐述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明确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课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也是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行动指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抓依法治税、抓反腐倡廉,在全社会树立起税务机关的良好形象;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税收征管效率和质量的提高,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突出贡献;通过对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的格局。但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值得我们去探索和完善。  一、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成因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是:一些不应有的腐败现象还有可能产生。运用职权人为造成偷税逃税,谋取私利;运用职权搞“人情税”“关系税”谋取私利;运用职权有意索取,吃、拿、卡、要、报等不正之风。  具体来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有的单位源头防范意识不强,教育流于形式,监督力度不够,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少数税干法纪观念淡薄,廉洁自律意识不强,为税不廉、以税谋私行为和违法违纪现象仍时有发生;个别干部由于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大局观念薄弱、服务意识较差。二是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到位造成个别办税服务窗口“生、冷、横、硬”服务态度和纪律涣散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三是税收征管一些环节之间相互衔接不够紧密,监管措施还不够有力,制约机制还不够健全,给以权谋私、以税谋私者带来可乘之机,导致违纪违法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致使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  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经济执法部门,要不断提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地税干部队伍建设,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保驾护航,从而充分发挥税收调控经济、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服务好地方经济发展大局。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夯实思想防线的对策  (一)加强党风党纪教育,筑起思想道德防线。  这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基础。一是大力营造廉洁从政执法的氛围采取形势报告、法制讲座等方法,教育干部在工作及生活中明辨是非,在大是大非面前站稳脚跟;组织干部定期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指示及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精神,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法规,学习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须知等资料。 二是加强正反两面典型的示范教育。强化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共同从中汲取教训;在组织生活、干部培训中插进法律法规、党纪的教育,不断强化法纪意识,增强感染力和渗透力。三是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作用。建立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科所长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制度。切实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夯实地税党员干部廉政自律的思想基础。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  (二)加强廉政制度建设,筑起反腐倡廉监督防线  针对权力运行的薄弱环节和腐败多发易发的部位,推进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廉政制度。要充分发挥制度建设的治本功能,积极推进地税系统廉政制度改革和创新。紧密结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委、纪委的各项廉政制度规定,主动采取措施,努力使规章制度系统、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纪检监察部门应着力协助局领导班子健全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坚决贯彻执行和维护民主集中制,扩党内民主,确保科学民主决策和政令畅通。二是切实贯彻落实好各级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制。抓好一岗双责、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各个环节。不断健全完善税收和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制衡约束制度。在继续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的同时,突出抓好权力行使的科学配置。重点构建税收征管执法、税费减免、经费开支使用、物资采购、信息化建设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制度规范机制。三是进一步强化权力的监督制约。完善权力运行的动力机制、制衡机制、监督机制和追究机制,严格落实岗位目标管理和党风廉政责任制,明确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的程序体系。推进“阳光工程”税务、政务信息化建设,建立信息网络平台,用科技手段对权力行使实行有效的监管控制。要使权力监督的关口前移、触角延伸。四是拓宽监督制约权力的渠道。积极整合监督资源,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关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  (三)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筑建预防制约防线  纪检监察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起着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在应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和新挑战过程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更新观念,以改革和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要在思维观念、工作方式、方法举措上紧跟形势,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积极探索破解难题的新思路和新途径,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使地税系统的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整合运用各种资源,形成立体防线。努力在实际操作中求实、求新、求深。主动改进工作方式,着力在工作方法和实施手段上开拓创新,不断改革和完善地税系统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纪检监察干部要按照胡锦涛同志提出的“加强学习、增强素质,坚持原则、秉公执纪,严于律己、以身作则”的总体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把思想作风建设摆在作风建设的*9位,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和方法,使纪检监察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的发展需要。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着力提高保障和促进税收工作顺利开展的能力、组织协调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查办案件的能力、纠风和行政监察的能力、依法执纪的能力、抵御腐蚀的能力,切实。不断增强中纪委提倡纪检监察干部须具备的“五种能力”,通过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勤于修养、自强不息,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以适应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需要。  (四) 强化依法治税能力,筑牢廉政互督防线  一是要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税收宣传活动,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税收工作广泛的、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活动,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保护最广大人民群的合法利益;三是严格内部管理程序、发挥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税务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做到公开、公平、透明。四是与有关部门协同作战,加强与地税、工商、公安等部门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合力,净化税收环境加强税务机关作。  (五)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建设,筑牢法规制度防线  通过发挥责任追究的威力,保证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工作形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的良好格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狠抓分解责任、定期考核、严格追究的工作。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要给予奖励表彰。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力、导致出现严重问题的,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一是强化查办案件工作。对查办案件工作,要做到指挥到位、支持到位、保障到位。二是建立责任制度和惩治措施,有效防范违法违纪问题出现,把职务犯罪降低到最低程度。认真解决税务人员“吃、拿、卡、要”,工作态度“冷、硬、横”,以及税收服务不到位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行业不正之风问题。三是着力解决疏于管理、淡化责任,效率低下等责任心低下的问题。要建立常规性的自查、互查和季度考核机制,认真落实税收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文明、优质、高效办税,把公正执法、廉洁从税的要求落到实处。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人员职务调整中,要加强对选拔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应该看到,切实加强税务机关作同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税务机关需要长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做到重实际办实事、求实效,才能使税务机关作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台阶,使税收事业蒸蒸日上,蓬勃发展,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