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来源:苏州市地税局作者:王讯日期:2013-01-28字号[ 大 中 小 ]   华尔街爆发的金融风暴席卷全球,国际金融危机已影响到了实体经济,全球经济呈下滑趋势,正经历百年最难时期,当前,甲型H1N1流感对经济负面影响在所难免,正是雪上加霜。中国经济保持着平稳发展势头,但增长速度有所放缓,现实经济活动中情况更加复杂多变。上年国家宏观调控,相当一部分企业资金链面临断裂危险,今年以来,调控政策有所缓和,但客观上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依然严峻,有的重组,甚至倒闭,严重影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生存。融资难,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更难,已引起国家高层重视。高科技产业必然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选择,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就当前来说,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资金问题,其重要性显而易见。这给创投、风投企业带来了更多的机遇,经济形势的发展要求其发挥应有作用。  一、创投企业的简要情况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明确了扶持创业风险投资企业发展,为此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出台了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相关税收政策,明确: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对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江苏省相关部门细化了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意见。  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江苏省已批准了40家,其中苏州有14家。据有关部门统计,至2007年底,户均投资项目8.64个,投资10个以上项目的4家,最多投资的为50个项目;投资10个以下项目的10家。据有关方面信息,近年将逐步增加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争取更多税收优惠。受区域因素影响,一般情况下,二线城市的创业投资企业,特别是在高新技术开发区内,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比重较大,如苏州某创投企业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项目占投资总项目的46.67%.  二、创投企业税收优惠面临的问题  符合规定条件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指:创投企业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同时符合,申请抵扣当年,所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一是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占总收入的60%以上;二是研发费用占销售额的5%以上(以下简称二个占比)。但实际操作中,创投企业申请抵扣应纳税所得额非常困难,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㈠资料收集难度大  根据政策规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创投企业,由于其已经省级有关部门批准、审核,因此,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的重点是不享受税收优惠的创投企业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其实质就转化为对高新技术企业一些要素的审核。而客观上,创投企业对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现实情况不太熟悉,而其一些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相对混乱,造成创投企业资料收集困难,税务调查、审核的难度较大,出现了积极性极高的创投企业使不上劲、能使上劲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不积极的现象。因此,对大部分创投企业而言,创投税收优惠难度较大。  ㈡资料审核难度大  1、二个占比审核  ⑴二个占比期限。二个占比之中技术性收入、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和研发费用等经济指标,对企业而言,每年总会有多有少,客观上必定是一个变数,而现有政策规定,创投企业申请税收优惠当年,被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二个占比应达标,依一年的数据为条件,从期限概念上说不尽合理、科学,机遇性较大。  ⑵二个占比测度。测度二个占比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必须有相关的技术、财务核算资料支撑,而对主管税务机关而言,现有的政策、特别是操作意见尚未明确细化规定,加上一些企业实际相关财务核算不理想,就更难具体操作了。  ①技术性收入与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问题。当前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是否是技术性收入,非专业人员基本无法判定;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从理论上说,只要是高新技术产品证书认定的产品就可确定,但实际上有些是同一产品叫法不同而已,有些是系列产品的品名不同,作为非专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判断难度较大。在财务核算上,有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产品销售实现了明细核算,有的还未实行。即使是实行产品明细核算的,准确判定其全部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和技术性收入仍旧比较困难,资料审核难度很大。  ②研发费用问题。研发费用归集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就创业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中,对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不够明朗。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对研发费用归集口径作了较完善的规定。但在实际上操作上,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纷繁多样,有些费用归集的确定颇费功夫,基于现实原因,《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的规定未能包含所有类型,因此,对归集口径尚不明朗的被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的审核比较困难,尤其是对未按项目实行明细核算的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审核更为复杂。  2、主管税务机关审核  创投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二个占比实际成为了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要点,也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之一。新税法实施后,国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由省级科技、财政和税务部门共同组成专门认定机构,并根据申报企业的相关技术领域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评估相关指标,并由符合规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这项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必须要有相关的技术、税收、财务等专业人员支撑。而同样的指标,在创投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时,必须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并逐级报省有关部门审批。这就对基层税务工作人员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满足。  三、完善政策,强化核算的建议  当前,很多企业成本费用上升,但产品需求下降,资金链矛盾突出,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已成为社会经济领域中的难题之一,各方多在寻求对策,下一轮中国经济选择高科技产业发展应是一条重要国策,使资金流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竞争力,充分吸纳就业的中小企业,为此国家出台了创投企业投资于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是运用税收调控职能的一项好举措。2007年苏州市某一享受创投税收优惠的企业,其投资于某振动试验仪器公司,后又追加投资,对该公司发展壮大发挥了很大作用,连续研究开发了多个级别的大推力振动台,特别是350KN超大推力电动振动台的开发成功,填补国内空白,打破了西方发达国家对我国大推力振动台禁运和技术封锁,在我国航天、国防、民用工业中发挥了独特作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创业投资弥补了政府投资的不足。当前,由于我国创投、风投企业自身发展不成熟,未能充分发挥应有作用,而且,尽管国家对这一政策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在操作上仍然存在很多的问题,削弱了政策额度积极作用,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  1、扩大、完善研发费用口径  “科研以致用”是一条重要经济原则。科技创新不仅要研发,而且还要将研发成果进行转化,通过实际应用形成产业化。研发确实重要,可再好的项目,如果缺乏成功的技术经营,是难以在市场中充分实现其价值的。因此,税收政策不光应对研发费用予以扶持,对研发成果转化费用也应予以支持。在现有的创业投资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政策中,相关的研发费用口径建议统一扩大为研发和成果转化费用的优惠,对各明细费用项目规定应具备实际可操作性。  在上述建议中,相关的研发和成果转化费用应坚持“基本政策统一为主,个别费用区别为辅”的原则。对基本政策规定、一般性界定费用项目应统一规定,正列举为主,如:研发用材料、工资薪金、有关设备仪器折旧等。个别费用项目应视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业务招待费,在成果转化过程中是需要的、合理的支出,但其在税法中规定了一定比例限额扣除的费用,因此,在税法规定的限额内,创业投资优惠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可以列入研发和成果转化费用归集口径;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则是一种虽非实际发生而给予特殊优惠的税收政策,若业务招待费再享受加计扣除则有悖于税法精神,所以不得列入研发和成果转化费用归集口径。对一些难以监控的费用项目,如上述业务招待费,还有实际工作中较多遇到的差旅费、与研发相关的会议费等等,可为“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采用有限制性地列入归集口径,按费用总额一定比例限额扣除。这样,各类研发费用既统一基本政策,区别个别费用,实际操作性又强,充分体现出对科技创新链的完全支持,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壮大。  2、完善二个占比政策  二个占比既是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条件范围,又是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新税法实施后,国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中,进一步规范了认定条件、程序,二个占比作为认定条件范围,依近3年研发费用,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为口径,相关的经济指标,采用了一定时间段的数据,较为合理、科学,作为认定工作的重要环节,已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办法。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而言,二个占比已获得了省级专门机构认可,是一个解决了的问题,为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判定提供了依据,在实际工作中,不必对相同指标再进行重复审核,减少基层税务机关的重复劳动,更何况其较强的技术性、专业性,也使得基层主管税务机关难以胜任。笔者建议,对创投企业投资于经认定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不必以申请抵扣当年被投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二个占比为条件。  因此,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即可享受税收优惠。上述按有关规定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且符合现有创投税收优惠政策中的,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含2年),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人数、年销售额和资产总额等规定。  3、对企业投资和财务核算的建议  ⑴完善投资经营策略。创投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投资,要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在投资协议中,就应该根据国家税收等政策要求,对被投资企业提出全面的相应的措施和有关要求,运用合同形式制约双方,这样,在需要被投资企业提供相关信息、资料时,不至于尴尬,改变被动局面。  ⑵练好内功迎接挑战。当我国不少企业还沉浸在世界制造工厂的喜悦中,可时隔不久,全球经济发生变化,已面临着从“中国制造”到“中国创造”的挑战,当前爆发的金融危机,已引发世界经济衰退,形势不确定性空前,一个企业不练好内功,不说发展了,连生存多难以维持。加强企业财务核算是练好企业内功的最重要的一环,必须引起重视。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财务核算很薄弱。笔者认为,加强企业财务核算的发展方向是细化核算。当前,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创业投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对企业的财务核算多有一定的规定、要求,这就需要企业适应税收政策要求,加强企业财务核算,按研发项目、产品销售收入实行明细核算,才能及时享受到国家的相关优惠政策,避免因为核算不清而错失良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