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建设信息管税大体系建设的思考来源:南昌市地税局作者:金爱华 张英明 梁伟 万里红日期:2013-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摘 要〕加快信息化进程是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有效途径。信息管税在有效促进税收征管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建设现代税收征管体系等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关键作用。但目前信息管税仍存在征管基础薄弱,政策不够明晰,信息法律制度不健全,信息技术与税收业务融合不充分,信息管税创新机制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等问题,信息管税的功能作用及潜在内力效应仍未充分显现。信息管税大体系建设要求日益紧迫,信息管税的效率亟待提升。 〔关键词〕信息管税 征管改革 管理效率 一、 信息管税的现状 (一)信息管税的概念定位辨析 在现代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的的今天,信息是贯穿于税收征管的全过程的关键因素,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生产力。国家税务总局在2009年的全国税务系统税收征管科技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了信息管税的税收征管工作思路。当今主流信息管税概念是要求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解决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为重点,加强业务与技术的融合,健全税源管理体系,进而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税收征收率。笔者认为其主流信息管税概念定位有失偏颇,对信息管税功能作用研究不够深入,对信息管税应遵行哪些原则把握不准,往往过多关注税收征管与税源管理。基于上述分析,我们尝试提出信息管税的战略设想:推行信息管税战略,以信息化为依托,以数据应用为重点,以提高管理效率为主线,对现行税务管理理念、管理手段和管理机制进行创新改革,努力构建税收征管与纳税服务相结合、征管创新与考核评价相结合、规范执法与廉政监督、税收分析预测与风险防范相结合的信息管税大体系。 (二)当前信息管税现状分析 信息管税是税收工作模式的重大转变,是税收管理走向科学化、精细化、专业化的必由之路,也是有效降低税收成本的有力抓手。信息化建设经过多年的积累,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总体上看我国信息管税与发达国家相比水准不高,信息技术应用不够成熟,信息管税成果转化成决策参考、政策评估的效果不够明显,信息管税效率亟待提升。综合社会多方反映,信息管税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信息征管基础方面。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变化,纳税人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税收征管的复杂性和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日益突出,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税源管理需要;信息采集、管理基础环节工作薄弱。数据录入、审核、管理不到位,导致数据质量不高,部分数据成为垃圾数据。信息加工分析功能弱化,信息激活利用率低,有时出现信息管理“两条腿”现象,征管数据“两张脸”。 2.信息管税政策方面。纵观我国信息管理的三个发展阶段,信息管税的发展水平与国家科学信息产业发展、信息技术进步息息相关。国家在税收领域没有始终如一把信息管税列为税策,国家信息产业的优势、信息先进技术未能有效的转化为信息管税的强劲动力,信息化对税收管理的支撑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信息管税的理念没有真正成为政府、税务机关、纳税人及社会相关方面的共识,信息管税的中远期规划不够完善,信息管税的工程项目往往未能列入各级政府发改委、科委的推动计划,个别出现宏观指导不明,微观领导不力的问题。 3.信息管税法律制度方面。从目前来看,我国政府信息化的法律工作发展较为缓慢,保障政府信息化的基本法律缺乏,原有的一些法律已不能适应信息化时代的要求;信息管税具体保障法规不健全,造成信息割裂,致使税务部门掌握税源的渠道狭窄,也在一定程度造成征纳双方信息的不对称;现行法律对征管信息提供、采集、管理、传递等缺少原则性规定和可操作的细则,造成纳税人提供征管信息法律责任不清,信息管理内核制度不健全,造成税务部门信息采集不规范,信息质量不高,信息利用率低等问题。 4.税收业务与信息技术融合方面。目前信息管税效能偏低,税收业务和技术没有有效融合。信息基础数据难以满足税收分析、预测、政策评估的要求;部门职能配置有待进一步优化,征管业务与信息技术分属不同的部门,导致业务的需求与信息系统的开发不同步,不能很好地无缝对接,做到业务需求与信息技术高度融合,软件开发有时出现需求和实际脱节现象;管理操作水平与信息管税要求差距大。国家税收政策变动频繁,新的业务、新的软件层出不穷。一部分管理员计算机操作水平低,缺乏信息管税理念,不适应信息管税形势的要求,影响信息管税的效率。 5.信息管税体系方面。信息管税体系运用存在着重软件轻管理,重开发轻应用,重建设轻整合的现象,业务与技术不能深度融合。开发系统缺乏统一的规划,存在着浪费资金,占用系统资源现象。资源未能有效整合,造成重复劳动,资源浪费,也给纳税人增加了负担;税务机关与其他社会信息网络媒介未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尚不能实现与其它行政机关、金融等社会信息网络的有效链接,也未能管控纳税人的全部涉税数据,没有体现出现代信息技术的优势。 二、提升管理效率,构建信息管税大体系时不我待 离开信息管理的现代税收征管是难以想象的,简单运用信息手段管理的税收征管已适应不了现实需求,称不上真正意义上的信息管税。税务部门运用信息手段管税工作近三十年,但信息管税的功能作用及潜在内力效应仍未充分显现,信息管税的效率亟待提升,构建现代信息管税大体系已势在必行。世界经济发展潮流需要高水准行政管理效率。现代经济发展日新月异,突飞猛进,市场经济领域新情况、新事物层出不穷,纳税人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经营业务不断创新,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现象愈加突出,传统管理方式已不能完全适应征管工作发展的新要求。提升信息管税效率,成为突破困境,提高税收征管效率的有力抓手;新型税收征管信息化必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当今世界信息和知识的范围、形式、获取以及传送,都已经或正在发生着巨大变化,它使得全球经济活动管理规则在彻底变革。严谨的依法治税精神,完善的信息管税机制是实现好信息管税的重要保证,时代要求我们建立信息管税的大体系。 三、提升信息管税效率的有效途径 (一)信息管税效率的重要性 管理效率(administrative efficiency)是运用投入产出分析工具研究管理状况的一种科学方法。广义的管理效率是指管理活动中投入和产出的比例关系,具体到一个企业和单位,就是总的投入和总的产出的关系。狭义的管理效率是指管理活动本身所耗费的成本(主要指管理费用)与所带来的收益的比例关系。哈林顿?埃默森进一步明确提出管理效率是科学管理的核心。信息管税水平的高低关键取决于信息管税效率的状况,较低的信息管税效率很难获得较高的收益回报。信息管税效率并不是一个新的管理理论问题,它是伴随着科学管理的产生而被提出来的,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和基本原则。提升信息管税效率是信息管税的核心内容和必然要求。 (二)提升信息管税效率的有效途径 1.确立科学的指导思想,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我国信息管税的总体战略指导思想应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统筹国家政治经济发展因素,以政策聚焦、市场引导、法律规范等手段积极推动信息产业科学技术与税收管理的融合,用10至15的时间,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行政信息化管理体系;研究国际上政府信息化的发展趋势,分析本国信息管税的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认识现代信息技术的发展所带来的新的前景,制定中长期信息化的发展目标及发展战略,确定信息化的优先进行的领域。在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信息技术设施和信息系统能否满足信息管税目标和工作过程的需要,根据这种需要来确定预算方案,并且定期考察信息系统和信息技术设施利用的费用效益,以使在满足计划需求的情况下使信息技术设施和服务的效用*5化,提高信息管税的效率。 2.规范和完善信息管税相关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是推动信息管税得以顺利进行的重要武器。信息管税的健康、有序发展离不开一个完整、统一的法律和制度保障。在充分调查研究我国信息管税现状的基础上,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有效做法,建议国家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技术促进法》,对提高信息管税效率内容做出相应规定;建议国家在修改《税收征管法》时增加从财政、海关、金融、保险、电力等第三方获取涉税信息的条款,对征纳双方关于信息采集、管理、分析、发布等方面的权限和法律责任做进一步明确规范;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制定颁布《信息管税工作规程》,对信息管税工作目标、任务、管理、流程标准、考核评价、信息安全与危机处理等内容进行充实完善,加大信息管税的推动力。 3.加大科研力度,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的融合。在加大信息管税科研力度时应关注信息产业市场动态、信息技术进步信息,信息管税要有科学态度,效率意识。信息管税既要强调发挥信息化的支持保障作用,又要注重管理业务的创新。业务是技术建设的先导,技术是业务实现的支撑。开展信息系统建设,要积极了解掌握业务需求及发展方向,以业务需要为主导开展技术规划和设计;我们要重视信息管理部门,培养复合型人才。信息管理部门应成领导班子决策的重要参谋和助手,弱化信息管理部门职能的做法,不仅目光短浅,而且非常有害。业务与技术融合是信息管税的关键,而人力保障对于业务和技术的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应积极从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为税务部门的信息管税工作服务,培养一支既懂管理科学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专业化的信息化人才队伍。 4.努力营造信息管税人文环境,加快创新机制体系建设步伐。信息管税是税收征管方式的重大变革,是一项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影响长远的系统工程。要以提高管理效率为中心,顺应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潮流,信息管税要与完善税制、征管改革有机结合,以创新引擎信息管税大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体系,努力营造信息管税人文环境。信息管税体系既要重软件开发,又要重管理应用,业务与技术要深度融合,开发系统要有统一的规划。整合信息资源,拓展信息管税空间,税务部门要利用计算机系统对涉税信息进行处理,整合内部信息资源,创造条件将国、地税数据建立在同一个平台上实现信息共享,再逐步推行税务部门与金融、海关、工商等部门之间的计算机联网,构建一个信息管税的大体系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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