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会计师国际教育准则的*7发展来源:中国注册会计师作者:吕跃金 邹小平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2006年7月5日,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属的国际会计教育准则委员会(IAESB)发布了国际教育准则第8号(IES8)《审计专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IES8适用于包括审计业务合伙人在内的所有审计专业人员,同时也规定了参与特殊行业审计的审计专业人员所应具备的专业胜任能力。新发布的IES8将于2008年7月1日生效,因此,IFAC会员团体将修改他们的政策和程序以确保所有的审计专业人员符合这个准则所规定的要求。IES8从三个方面提出了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本文拟对此加以介绍。  一、审计专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  1.一般要求。IFAC会员团体应要求会员在成为审计专业人员之前,须具备职业会计师资格,并拥有学士学位或者具有同等学力。如果一个会员团体不要求其会员必须拥有学士学位,那么它需要证明会员已经通过其他方式获得了所应具备的知识和专业技能。  2.专业知识。审计专业人员教育和发展计划规定,审计专业人员应掌握历史财务信息审计、财务会计和报告、信息技术知识并对这些知识的掌握达到高级水平。IES2《职业会计教育计划的内容》规定了职业会计师所应具备的知识。高级水平意味着审计专业人员掌握的知识水平应比IES2所规定的成为职业会计师所应具备的知识水平更深、更广。比如,历史财务信息审计领域的专业知识包括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典型实务及当前相关的问题和发展动态、国际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实务公告、其他适用的准则或法规。此外,审计专业人员还要掌握国际质量控制准则、国际审阅准则、国际鉴证业务准则和国际相关服务准则或者地方等同的准则。  3.专业技能。审计专业人员的教育和发展计划包括以下两方面的专业技能:一是在审计环境中识别和解决问题,开展适当的技术研究,进行有效的团队合作,收集和评价证据,通过正式的书面或非正式的口头交流的方式提出并讨论观点,恰当地对待机密信息的能力;二是在审计环境中运用相关审计准则和指南,询问和抽象的逻辑思维及关键性分析,职业怀疑、专业判断、解决冲突的能力等技能并提升至高级水平。IES3《专业技能》规定了职业会计师应具备的专业技能要求。高水平意味着审计专业人员应具备的专业技能水平要比IES3规定的职业会计师需掌握的技能水平更深。  4.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IES4《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规定了职业会计师必须应具备的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和态度。在审计人员执业过程中,他们将获得有关职业道德方法、基本原则的实际应用、不道德行为产生的后果、道德困境的解决等方面的指导。审计专业人员在具备职业资格后还要继续学习职业道德。IFAC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规定了下列基本原则:正直、客观、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谨慎、保密、职业行为。此外,IFAC职业会计师道德守则要求所有鉴证小组和组织独立于鉴证业务委托人。对审计人员来说,意识到工作中潜在的新的道德范围的扩展和道德冲突的存在并保持专业会计团体和公众对他们的道德期望是非常重要的。  5.实务经验。职业会计师在成为专业的审计人员之前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相关专业实践。实践时间通常不得少于3年,其中在业务合伙人指导下从事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时间通常至少为2年。如果会员团体没有规定这个最少实践时间,那么会员团体必须要求会员证明他们能够在审计环境中应用本准则所要求的知识和技能,并使他们培养在审计业务中应用专业判断的专业能力和胜任能力。  6.职业后续发展(CPD)。IES7《职业后续发展:终生学习和专业胜任能力后续发展计划》提出了包括审计专业人员在内的所有职业会计师的职业后续发展要求。致力于成为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会计师可以通过CPD来帮助他们达到本准则规定的胜任能力要求。IFAC会员团体可以考虑针对审计专业人员或致力于成为审计专业人员的职业会计师开展特别的CPD活动。  7.评估。在职业会计师成为审计专业人员之前,他们的专业能力和胜任能力应接受评估,证明他们是否已经具备了胜任审计工作所要求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对审计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胜任能力的评估,可以通过本人所在的IFAC会员团体、其他IFAC会员团体、第三方(教育或培训组织、政府或监管机构或会员团体的同业复核等)、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系统或以上各个方面的综合来执行。在由其他机构给审计人员颁发资格证书的地区,IFAC会员团体应鼓励这些机构采用IFAC的准则。  二、业务合伙人的胜任能力要求  审计业务合伙人比一般审计人员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因此,需要更全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更良好的价值价值观、职业道德及态度。另外,业务合伙人还需要证明他们能够充分了解审计过程并有能力与各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当审计专业人员晋升到诸如业务合伙人之类的职位时,他们将需要证明在下列领域具有胜任能力:对审计质量负领导责任;对遵守独立性要求形成结论;承接具体审计业务和继续维持客户关系;项目组任务分派,确保具备收集审计证据的能力和执行审计业务与签署审计报告的胜任能力;在审计业务的执行、指导和监督过程中遵守职业准则和法律要求;对所执行工作进行咨询、复核和讨论;出具有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的适当的审计报告。  三、特殊环境及行业中的审计专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  1.一般要求。IFAC会员团体和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确保在特殊环境或行业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对重大专业判断负责的审计专业人员拥有与该环境或行业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当职业会计师已经获得了能力并证明拥有了审计人员应具备的胜任能力之后,对在特殊行业或环境(如跨国审计)执行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中的重大判断负责之前,他们需要具备更高水平的胜任能力。  2.跨国审计。参与跨国审计的审计专业人员应当满足审计专业人员的胜任能力要求,并掌握适用的财务报告和审计准则、跨地区审计和集团审计的控制、适用的公司管理要求、适用的国家监管框架、全球及区域的经济和商业环境等知识。同时,由于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背景差异,参与跨国审计的审计专业人员对职业价值观、职业道德及态度的运用会更加复杂。  3.特殊行业。某些特殊行业由于各行业性质不同,对其规定统一的专业知识要求是不切实际的。因此,对于保证从事特殊行业审计的审计专业人员具备相应的胜任能力,IFAC会员团体、职业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应共同承担责任。  4.实务经验。从事特殊环境及行业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审计专业人员在对重大专业判断负责之前,必须具备一定的实务经验。从事审计实务的时间和强度必须保证审计专业人员能够证明他们拥有了必要的专业知识以及能够应用在特殊行业或环境中,胜任审计工作所要求的职业价值观、道德和态度。  (作者单位:浙江理工大学中国计量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