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地方税务局2005年地税年鉴来源:中国税网作者:未知日期:2008-03-05字号[ 大 中 小 ] 「地税收入」 2005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2556135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49423万元,同比增长25.5%,增收315218万元,完成年计划141.95亿元的109.2%,完成省政府考核目标150亿元的103.3%;教育费附加79142万元;养老保险费74243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6.1%,较计划超收42435万元;失业保险费72281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4.8%,较计划超收3281万元;医疗保险费42147万元,工伤保险4170万元,生育保险67万元;水利建设基金44843万元、帮困基金6941万元、文化事业建设费2813万元、残疾人保障金9452万元,分别完成年计划的320.3%、136.1%、187.5%和132%;散装水泥基金366万元,工会经费1569万元,水资源费486万元。2005年地税收入呈现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税收、社保费和各项基金收入保持了快速增长态势,全省地税系统提前三个月完成了各项基金征缴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了税收收入计划,提前半个月完成了省政府考核目标,各项收入增长幅度和收入进度达到近年来*4水平。二是营业税增幅和比重下降,所得税增幅和比重提高。2005年营业税累计实现692426万元,较上年增长12.1%,增幅较上年下降9.54个百分点,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2004年的50.0%下降到2005年的44.7%,下降了5.36个百分点。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分别入库255533万元和181728万元,分别较上年增长57.5%和34.6%,增幅较上年分别提升了49.35和9.16个百分点,两项所得税占税收收入的比重由上年的24.1%提高到28.2%,合计增收139944万元,占税收增收总额的44.4%.三是城建税和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车船使用税等地方税实现了较快增长,分别较上年增长33.5%、58.6%、1477%和47.7%,促进了整体税收的增长。四是能源、采矿行业共实现税收25亿元,同比增长85.9%,增收11.55亿元,占税收增收额的36.6%,成为税收的主要增长点。五是非公有制税收增长迅速,集体经济税收继续下降。2005年集体经济实现税收14.2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18.9%,减收3.3亿元;非公有制经济实现税收79.6亿元,占税收比重为51.4%,较上年增收25.4亿元,增长46.7%,增幅提升了7.43个百分点。六是各市区税收均实现增长,但地区间收入差距较大。增幅超过20%的地区有榆林(增幅为58.7%)、延安(47.4%)、西安(20.7%)和铜川(20.5%),而省直属征收分局和杨凌地税局增幅仅为7.9%和4.0%,增幅*6的榆林比增幅最低的杨凌增幅高出54.67个百分点,全省地税收入的增长点主要集中在西安和陕北,西安、延安和榆林三个市局分别组织税收收入656240万元、245143万元和189689万元,合计1091072万元,占全省税收收入总额的70.4%,三市合计增收261289万元,占全省税收增收总额的82. 9%.「税收征管」 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税收征管体制。根据省政府调整和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的有关文件精神,对全省地税系统的税费征管范围进行了重新划分,组织各级地税机关顺利完成了征管范围调整、管户及其档案资料移交等各项工作,建立了相应的税收征管制度,积极推进了地方税收的属地化、专业化管理。二是初步落实了税收管理员制度。通过健全工作制度、开展税源普查、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考核奖惩等措施全面实施了税收管理员制度。初步建立了“以事定岗、以岗择人、人尽其才”的征管工作新机制,优化了业务流程,明确了人户配对、人知户、户对人的工作机制,加强了税源管理,密切了税企关系。三是加强了收入趋势预测与统计分析工作。建立了收入分析指标体系,加强了对主要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特别是对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与相关经济指标关系的对比分析,提高了税收计划分析的质量。四是加强了各税种的管理。通过制定、修改和完善管理办法,加强了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后的税种管理工作。加强了货物运输业营业税的征管,完成2005年税收资料调查工作,初步建立了企业类纳税人名录库。加强了国际税收情报交换及反避税工作。对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实行了分类管理制度,开展了2004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算企业37142户,其中盈利14098户,亏损23044户。继续推进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管理,扩大了个人所得税重点纳税人的范围。加强了对煤炭、石油行业生产经营情况和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调研,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土地增值税预征暂行办法》,对全省境内土地增值税从5月1日起实行预征。完成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数据库的更新和维护工作,积极推进车船使用税的源泉管理。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取消了农业税。认真开展了农业税尾欠的清理工作,全面推行耕地占用税、契税直征工作,对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2004年农业税灾情减免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五是加强了社保费和各项基金的征收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进一步强化了费源监控,加大了征缴力度。组织开展了社会保险费账户及入库情况的专项检查,严肃了征解纪律。地税代征水资源费工作全面开始,地税代征工会经费的试点工作顺利启动。各级地税机关积极配合各级审计部门加强了对社保费的审计监督,通过曝光欠费大户,设立社保费举报投诉电话,加强了社会舆论的监督。六是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加大清欠力度。确定了全省166户营业税年纳税额10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建立了重点税源管理数据库,完善和规范了重点税源监控数据分析制度和考核制度。同时,加大清欠力度,对欠缴税金和呆帐税金情况开展专项调查,根据1994年以来全省欠税的分布特点,加大了清欠力度。2005年共清理欠税1.6亿元,基本控制了新欠。七是进一步优化了纳税服务。通过完善纳税咨询服务窗口职能、发挥地税网站宣传作用、开办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加强了税收咨询服务。基层单位普遍实行了“一站式”服务,推行了即时办理、限时办结制度;进一步改革了税务行政审批制度,简化了审批程序,提高了办税服务效率。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纳税申报方式,降低了税收征纳成本。认真落实了“文明办税八公开”和文明服务承诺制度,增强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依法治税」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和税收执法检查规则,组织了税收执法检查,加强了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了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查备案制度、重大税务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和减免税集体审批制度、税务行政复议和诉讼案件报告制度。二是在宝鸡市地税局开展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试点,在确定执法岗位和考评指标,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建立考评和追究办法的基础上,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了对税收执法行为全过程的监控、规范与考核,得到了国务院依法行政检查组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三是认真落实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2005年,全系统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超过21亿元;执行国务院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个体经营等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营业税6753.97万元。为了确保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到位,省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了跟踪调查。四是加强了税务稽查。2005年重点对煤炭生产及运销企业、水泥生产企业和房地产等行业组织开展了税收专项检查活动,检查纳税户8142户,其中有问题纳税人6836户。共查补各项收入20088万元,已组织入库15220万元,其中,入库税款13563万元,加收滞纳金872万元,罚款785万元。「信息化建设」 针对我省地税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的局面,2005年下半年调整充实了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力量,专门成立了信息办,启动了以“秦税工程”命名的全省地税系统信息化建设,完成了“秦税工程”《总体设计方案》和《实施方案》,提出了“一个中心”(建立省级数据业务处理中心,实现地税管理信息系统的全省大集中应用)、“三级网络”(省局、市局、区县局和税务所的三级网络,实现地税各级机关的联网)、“六个系统”(征管业务系统、行政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综合服务系统、门户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目标,并把征管业务系统作为“秦税工程”的核心系统来建设,力争于2006年8月1日在*9家单位上线运行。省、市两级局全部建成并开通了门户网站,为纳税人与地税机关之间搭起了一个互动的平台。「调查研究」 2005年下半年,省地税局选取影响全省地税发展的体制性、政策性、方向性、前瞻性的十大课题,分别由省局领导班子成员牵头,系统上下共同参与,组织开展了地税机构组建以来规模*5、参与人数最多、时间跨度最长的一次集中调研活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一批质量较高的调研报告。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总结了地税工作的经验和规律,找准了地税工作中存在的瓶颈制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信息化建设、干部培训、征管经费等方面的问题,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思路和对策,明确了“十一五”时期地方税务工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为开创地税事业新局面,实现地方税收工作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队伍建设」 一是认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省各级地税机关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紧紧抓住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条主线,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这个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历时5个月,圆满地完成了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基本达到了目标要求。省局曾两次受邀在省委先进性教育活动座谈会上介绍经验。安康、延安市地税局先进性教育活动分别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查摆出来的问题,全系统普遍以局领导班子和支部为单位研究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在群众监督下逐步地落实整改措施。先进性教育极大地增强了广大税干“为国聚财,执法为民”的责任感,有力地推动了税收工作。二是以领导班子和基层建设为重点,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要加强思想建设,做学习的模范;加强政治建设,做树立和落实正确政绩观的模范;加强组织建设,做加强团结的模范;加强作风建设,做勤政务实的模范;加强道德建设,做加强修养的模范;加强能力建设,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的模范;加强廉政建设,做清正廉洁的模范;加强制度建设,做遵守纪律的模范。省局对宝鸡、渭南、汉中市局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对榆林市局的班子作了补充加强,对西安市局部分县区局一把手进行了调整补充。全系统实行了处级干部调训制度。明确基层思想政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基层税务所长和征管科、股长的选拔任用和管理,不断提高基层领导人员的素质和公正执法、优化服务的能力;加强办税服务厅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展示地税干部的良好精神风貌;加强税收管理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稽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稽查内促征管,外查违法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青年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他们在税收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加强离退休干部和提前离岗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组织完成了系统新进公务员的招录培训工作。三是加强了精神文明建设。继续在全系统深入开展了“创佳评差”竞赛活动,充实了考评内容,改进了考评办法,推动了整体工作,省地税局已连续11年荣获“创佳评差”a1厅局,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也取得了丰硕成果。2005年,全系统有8个单位分别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和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先后有3个单位、1名个人分别被授予“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税务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新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机关和文明单位标兵共26个,全国巾帼文明岗7个,省级青年文明号13个,陕西省财贸系统“诚信服务a1单位”和“十佳服务名星”3个,有4名个人分别被评为陕西省第四届优秀青年卫士、卫士标兵和陕西省第四届青年突击手。四是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对各级领导干部实行了廉政建设责任制保证金制度,增强了领导干部抓廉政的主动性,落实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系统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构建警示训诫防线,加强了廉政教育,各级局党组成员按要求在分管范围内做了反腐倡廉的形势报告,同时以重大反面典型案例为教材,深入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完善了相关制度,在对外认真落实文明办税八公开制度的同时,对内严格实行局务、所务公开制度,在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中全面推行了廉政提醒提示制度和“三必谈”、“三必做”制度;强化了内外监督,进一步完善了内外部行风监督网络,聘请了45名特邀监察员,同时对全系统189个税务所、办税服务厅进行了暗访,对宝鸡市局、杨凌地税局和7个基层局的内部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对宝鸡、渭南和汉中市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对120名党员干部实施了警示训诫,围绕重点工作对系统的行政效能进行了监察。在省纠风办组织的行风评议中,各市局均名列前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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