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2010年12月税收收入分析 来源:江西省地方税务局作者:日期:2012-11-26字号[ 大 中 小 ]   2010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地税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组织收入中心,认真开展以“比对落实、比对创新、比对贡献”为内容的“三个比对”活动,突出征管基础、纳税服务、业务建设“三项重点”,切实提高依法治税、信息管税、服务创业和队伍建设“四个水平”,圆满收官“十一五”。全年组织入库各项收入464.7亿元,比上年增收115.7亿元,增长33.2%。其中:地方税收完成435.0亿元,比上年增收107.2亿元,增长32.7%;教育费附加等其他收入29.7亿元,增长40.2%。  全省地税收入呈现“五个亮点”:  1、收入规模实现新跨越。收入总量在2007年突破200亿元、2009年突破300亿元的基础上,2010年突破400亿元大关,完成435.0亿元,是2007年的2.02倍,三年翻一番;全省地方税收收入占全国地方税收收入的1.68%,比2009年提高0.09个百分点; 2010年全省地方税收同比增收107.2亿元,首次超过100亿元,超过2003年全年地方税收。  2、收入增幅居全国前列。2010年全省地税收入增幅高于全省财政收入增幅0.7个百分点,高出全国地税收入平均增幅7.2个百分点,列第10位,高出中部地税收入平均增幅6个百分点,列第2位。  3、服务大局能力进一步增强。认真落实“支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税收政策和服务措施60条”等税收优惠政策和帮扶措施,依法减免地方税收33.8亿元,其中,为受洪灾的纳税人减免税款5849万元;扎实做好基金(费)的代征工作,征收教育费附加等其他收入29.7亿元,其中,库区基金收入1181万元,地方教育附加21883万元,有力地支持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力争排污费改环境税试点,我省作为全国环境税4个试点省份之一上报国务院。  4、县域税收增长强劲。81个县(市)完成地方税收209.8亿元,同比增收52亿元,增长33%,超过全省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80个县(市)地方税收均超1亿元,其中5个县(市)地方税收超5亿元,比上年增加2个。全省11个设区市中,南昌超100亿元,赣州超50亿元,九江超40亿元,上饶、宜春、吉安、抚州、新余超30亿元。  5、主体税种增幅均超30%。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均实现大幅增长,分别增长33.1%、34.1%和30.1%,合计增收80.9亿元,增收额占全省地方税收增收额的75.5%。  地税收入较快增长的主要原因:  1、经济平稳较快增长。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2.0%、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增长80.0%、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3.9%、商品房销售额增长3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2%、期末金融机构贷款余额增长22.7%,带动工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主要地方税收较快增长。  2、征管质效不断提升。面对复杂的经济税收形势,全省各级地税部门不断夯实征管基础,加强分行业、分税种管理,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水平。开展征管基础信息清理,全面清理漏征漏管户;积极推进纳税评估,扩大纳税评估软件试点,全面推广税收管理员工作平台;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各税种征管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税收管理,房地产业地方税收增长36.2%;切实抓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汇算清缴入库企业所得税9.2亿元,同比增加1.9亿元。进一步完善地方小税种征管措施,加强税收源泉控管,促进了地方小税种收入较快增长;切实抓好专项检查,查补税款10.1亿元。加强欠税管理,严格控制新欠,清理欠税9.7亿元,同比增加3.1亿元。  3、价格水平上涨。1-11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分别上涨3.0%和15.5%,相应增加了地税收入。  4、其他因素。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促进土地增值税大幅增长57.5%,限售股转让征收个人所得税净增2.9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再生资源增值税和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翘尾促进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