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内阁通过新的税收改革措施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德国内阁近日通过了新的税收措施,这将大大增加德国今后几年的财政收入。新的税收措施为:  1.提高增值税,从2007年起增值税从16%提高到19%,财政收入可以增加近200亿欧元;  2.取消一次性上下班交通补助,改为21公里以上部分每公里补助30欧分。这一措施将使2007年联邦财政增加12亿欧元收入、2008年增加25亿欧元的收入;  3.将存款收入免征利息税部分分别从1370欧元降到750欧元(单身)和2740欧元降到1500欧元(有配偶)。此举在2006年增加6.3亿欧元收入,2008年7.5亿欧元的收入;  4.增设高收入附加税,将年收入超过25万欧元(单身)和50万欧元(有配偶)的个人所得税率从*6税率42%增加了三个百分点,即提高到45%,。此举将涉及2-3万高收入人群。联邦财政今年将增加2.5亿欧元收入;  5.严格家庭办公室的界限,只有家中的房间确实作为主要工作用房才可以作为开支减少个人的纳税额度,按此定义,教师家中的备课用房不再视为办公用房。联邦财政2007年可从中增加9000万欧元收入,2009年可增加3亿欧元收入;  6.缩短儿童补助金发放时间,从目前的27岁缩短至25岁。此项措施在2009年可以为财政节省6.91亿欧元,2010年节省5.34亿欧元。  7.取消山区工人补助,从2008年开始完全取消山区工人补助,为此国家每年可节省2500万欧元开支。  按照上述税收措施,德国2007年的财政收入将达4940亿欧元,创历史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