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公司税税率将大幅降低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近日,德国财政部长斯坦因·布律克向内阁提交公司税改革议案。议案提出,从2008年1月1日起,德国公司所得税名义税率将从目前的25%下调至12.5%,这将使德国公司的实际综合税负从目前的38.7%降到30%以下。布律克表示,如果该议案获得通过,德国公司每年将减少税收负担50亿欧元(约合65亿美元),国家总体上则要减少税收约300亿欧元。  这位财政部长表示,德国之所以要大幅下调公司所得税,是为了增强德国对外资的吸引力,振兴德国经济。德国是欧洲*5的经济体,但近年来经济却一直低迷,企业利润下降,政府税收减少,失业人数增多,国家财政负担加重,2002年以来财政赤字一直超出欧盟《稳定与增长公约》规定的占GDP的3%上限。  目前,德国的公司所得税名义税率为25%,但公司除了缴纳所得税外,还要承担一些附加税收,其实际综合税率达到38.7%,在欧盟成员国中高居榜首。与其他国家相比,仅低于美国和日本,排名世界第三。而欧盟很多成员国的公司税税率则非常低,如波兰为19%,斯洛伐克为19%,爱尔兰只有12.5%。低税率使这些国家日益成为国际投资的热点,许多德国公司甚至迁到这些国家,大量税收从德国流失。  改革后的德国公司所得税税率在欧盟内处于中等水平,与西欧国家大体相当。为了在降低公司税负的同时不增加财政赤字,该法案同时提出一些配套政策以平衡税收。其中包括扩大税基,企业不再从应税所得中扣除利息、租金和租赁等支出,对私人公司用于再投资的利润征税。把“富人税”(年收入超过25万欧元的单身个人和年收入超过50万欧元的夫妇缴纳的一种税)税率从42%提到45%,降低资本利得的税前扣除额等。这些增税措施预计将带来250亿欧元的财政贡献。德国财长表示,该议案预计3月中旬会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