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干达对移动通讯产业课税最重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一项新研究显示乌是目前对移动电话业征税*6的国家。乌对移动电话征收18%的增值税,12%的消费税,合计征税30%。这意味着消费者每打1000先令话费,其中有300先令就为政府税收。在调查的33个国家中,乌干达、肯尼亚、坦桑尼亚、卢旺达、赞比亚、突尼斯和加纳是*10对移动电话征收消费税的国家。除加纳,包含津巴布韦在内的上述国家税收都超过20%。此项研究来自DELOITTE(GSM协会代表,GSM在全球218个国家拥有700家运营商,其中非洲33个国家)。研究指出东非国家是非洲国家中对移动电话收税*6的地区,运营商要缴纳25-30%的消费税和增值税。报告建议东非国家减少对移动电话的征税,以保证更长远的税收。报告分析减少税收不仅会增加手机用户,而且也会促进经济发展和增加税收。如果乌把消费税从12%降至8%,那么在2007-2017将会使税收增加2.5%年,且在以后10年能带动GDP0.6%增长。  报告指出2006年移动电话产业占肯尼亚GDP5%,卢旺达3.5%,坦桑尼亚4.6%,乌干达3.6%。移动通讯产业解决了以上4国50万人就业,每年给政府缴纳30%的税收。尽管移动通讯产业给非洲政府提供了大量税收,但是高额的税收并不利于该产业的长期发展。乌财政部于2005年将10%的消费税增加到12%。将增值税增加到18%。乌通迅公司一致将他们的费率上调3%。乌2006/2007财政预算将开始对固定电话和公用付费电话征收5%的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