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个人所得税:泰国--低收入老年人免缴个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最近,泰国政府内阁通过了此前泰国总理他信提出的免除老年人个人所得税的提案。这是泰政府经济刺激计划中的一部分。  根据提案,泰政府将免除年收入低于38万泰铢(约合9048美元)即月平均收入低于31600泰铢(约合752美元)、年龄超过65岁的老年人的个人所得税。这一规定适用每年在泰国居住超过180天的老年人。其目的是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泰财政部副部长说,这些老年人已为国家经济和社会做了多年的贡献。此政策追溯到今年1月1日生效,此举将使政府一年减少收入约12亿泰铢。按目前泰国政府的规定,只要年收入低于19万泰铢(4523美元),不论其年龄高低,都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最初财政部只同意把免税的收入限额*6提高到31万泰铢,即使这样每年政府也将减少财政收入9亿泰铢。但是泰国总理他信坚持把收入限额提高到38万泰铢,他认为提高老年人的支付能力更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