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个人所得税:新加坡--税率最低的国家之一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新加坡的个人所得税率在全球范围内属较低水平,其实行的是13级超额累进税率,也就是将前一年的收入扣除适当项目后,以累计式征税。每年4月15日之前,所有应纳税者必须将前一年的各项收入如实填入税务申报登记表中,并及时上报国内税务局。  新加坡目前的税率为0~22%。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为应税雇佣所得和股息、利息等。应税雇佣所得包括现金报酬和实物所得。现金报酬如工资、佣金、养老金、额外补贴等;实物所得如雇主提供的住房及机动车等。雇员捐赠给中央储备基金的款项不计入应税所得,除非其金额超过了规定标准。  在新加坡从事贸易、经营职业的人士应就其来自这些活动的所得纳税。对股息所得征收31%的预提税,除非该股息来自免税所得或依照税法可享受低税待遇。非免税股息同其他来源所得合并报税。各种形式的利息应视同一般所得纳税,但来自国家储蓄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免税政府债券的利息除外。  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的*6税率并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国家经济的好坏程度而作出适时调整。目前新加坡政府已决定2006年把个税的*6税率从22%降低到21%,并在2007年进一步调低至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