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保税区将调整部分优惠项目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据香港贸易发展局的《中小企业快讯》指出,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墨西哥保税出口加工区实行新的税务规定,若区内公司的制成品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包括美国、加拿大与墨西哥)内销售,其中由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外进口的原料与机械,不再享有豁免关税的优惠。  不过,墨西哥政府将进行一项行业优惠计划,以协助保税区内公司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外的地区采购零部件及机械,并从今年11月20日开始实施。  按新的税务优惠计划,从事20种行业的保税区公司,在北美自由贸易区以外的地区进口原材料及机械时,可获减免关税,税率由0至25%不等。这些行业包括电器产品、电子产品、家具、玩具与运动用品、鞋类、摄影用品、皮革、汽车零件、纺织品及服装。  墨西哥保税出口加工区于1965年开始营运,在区内的公司至今年6月已超过4700家,1999年的出口值达到1370亿美元,占墨西哥总出口约半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