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税收制度概述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一、新加坡税制特点  新加坡自1959年获得自治30多年来,由一个经济十分落后、经济结构单一、转口贸易作为经济支柱、工业基础极其薄弱的贫穷国家,跻身于亚洲富国的行列。新加坡财政常年盈余,1991年政府的财政盈余由上年的18.2亿新元增到35.4亿新元,主要原因在于国内经济增长较快,而政府的经常开支增长相对缓慢。在政府的财政收入中,税收收入占较大比重,具体见表1:  表1新加坡财政收支表  单位:百万新元  0x20  1989年  0x20  1990年  0x20  1991年  0x20  1992年  财政收入0x2011546.90x2013102.30x2014851.60x2017218.5  税收收入0x209606.40x2010534.00x2012017.00x2013758.8  支出0x209050.30x2011279.30x2011338.10x2012272.3  一般性支出0x206105.80x207061.60x207813.40x208477.8  发展性支出0x202944.50x204217.70x203524.70x203794.8  差额0x202496.60x201823.00x203513.50x204946.2  新加坡的经济之所以能腾飞,与其税收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其税制的特点如下:  (一)税制结构简明合理  建国初期,新加坡税制基本上沿用其作为马来西亚一个州时的税制,开征税种很少。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新加坡税制也日趋完善,由过去一直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向以所得税为主的税制转变。目前,新加坡开征的税种主要有所得税、遗产税、财产税、印花税和关税等,税种少,税制结构简单。  (二)根据不同时期的国家经济政策,制定相应的税收政策  建国后,新加坡一直把大力发展工业、实现国民经济多元化作为其经济发展的总目标。为实现这一总目标,新加坡从获得自治之日起就开始运用税收优惠政策,同时根据不同发展时期的需要,灵活采用税收优惠措施,从而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  (三)征管机构健全,证管手段先进  新加坡是一个单层次政府,没有地方行政机构,中央政府直接管理各项事务,税务署则负责国内税务,机构设置比较精简。为提高征管效率,税务署专门建立了税收电脑中心,负责各种税收的征收、税务资料的储存及查询,通过电脑把税务署内部的工作运转连成一个完整的征管系统。在内部管理方面,税务署实行公务员制度,对各类税务人员的等级、薪金、使用、升降、奖励等有明确规定。并做到严格执行。  二、新加坡税收法规  新加坡税法有《所得税法》、《经济与发展鼓励法》、《遗产税法》、《财产税法》、《印花税法》。此外,还包括与他国签订的税收协定。  国会拥有税法制定权及修订权。  国会每年都根据政府预算案修改所得税法,其他法规的修改则视情况而定。国内收入署负责执行税法。新加坡未开征地方税和市政税。  由于新加坡承袭的是英国法律体制,而安全在英国及其联邦国家中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因此,新加坡用安全来解释税法。  三、新加坡税收征管缴纳  (一)申报与评说  纳税年度为公历年度。通常纳税年度的应税所得是根据上一公历年度的所得来确定的。但贸易或营业的应税所得,则应根据上一公历年度中会计年度结束时的所得来加以确定。利息、股息除视为营业所得外,还按公历年度纳税。  每年年初,由当地税务机关发放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公司必须在申报表发出后21日内填好。如公司要填写审计报表,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间至7月31日,但公司必须先提供其应税所得估计数。如不提供,则税务机关有权确定公司的应税所得。  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为一个会计年度的公司,必须在会计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上报应税所得估计数纳税通知书将根据该估计数来送发。  个人必须在4月份填报纳税申报表。独立业主及合伙人必须上报经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缴税  在发出纳税通知书30日内必须缴税。准许公司分期缴税,最多可分10个月,且*9期税款必须在会计期间结束后一个月内缴清。如所缴税款超过每期应付税额,税务机关将在一个月内返回。一旦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蓄意低估应税所得,可收回纳税人自行确定分期缴税金额的权利。  个人可在纳税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一次缴完应纳税款,也可遵循以下规定分期缴纳:  1.独立经营者:每一纳税年度从1月至10月,最多可分10次缴纳。如从2月份起缴纳,则降为8次缴纳,依此类推。  2.由雇主代扣的工薪:每一纳税年度从1月到10月,最多可分10次缴纳。如从2月份起缴纳,则降为8次缴纳,依此类推。  3.邮政储蓄银行或银行内部直接转帐制:每一纳税年度从1月到12月,最多可分12次缴纳。如从2月份起缴纳,则降为11次,依此类推。  (三)罚则  如果纳税人迟纳税款,则按5%的利息征收滞纳金。如果纳税人在加收罚金的60日内仍未缴纳,则以后每月多加收1%的罚金,*6可加到12%。  未按时填报纳税申报表的,可处以高达1000美元的罚金。  (四)时效  如纳税人因填错纳税申报表而多缴税款,则可在纳税后的6年内申请退款。如多缴税款是由税务机关造成的,更正有效期为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