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关税、消费税及附加消费税的计征办法来源:老挝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一类:从国外进口或在国内销售的进口商品、物品的计征办法:  进口或国内销售,商品、货物在离开海关前,必须缴清消费税。计税依据是以进口地或按评估委员会招标的及实售的成本价计征。  [例一]: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进口一辆四门高脚皮卡车,CIF报价1.000美元,进口税汇率为1美元兑换4.000基普,其进口税和各种税计征如下:  CIF报价10.000美元×4.000=40.000.000基普  关税率×30%  进口税12.000.000基普  +×40.000.000基普  消费税计征依据52.000.000基普  消费税率×30%  消费税费15.600.000基普  附加消费税1800美元+7.740.000基普  +52.000.000基普  营业税计征依据75.340.000基普  税率×10%  营业税费7.534.000基普  合计:42.874.000基普  进口税费:12.000.000基普  税费:30.874.000基普  (银行当日外汇牌价是1美元兑换4300基普,附加消费税1800美元×4300=7.740.000基普)  [例二]无进出口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同样进口一辆价值10000美元的四门皮卡车,其进口税及其他税计征如下:  CIF报价10.000美元×4000基普=40.000.000基普  关税率×30%  进口税费12.000.000基普  +40.000.000基普  消费税计征依据52.000.000基普  消费税率×30%  消费税费15.600.000基普  附加消费税1800美元+7.740.000基普  +52.000.000基普  营业税计税依据753.400.000基普  毛利润计征率×10%  毛利润7.534.000基普  +75.340.000基普  营业税计征依据82.874.000基普  营业税率×10%  营业税费82.874.000基普  +82.874.000基普  利润税计征依据911.61.400基普  单一总税率×8%  利润税费7.292912基普  合计:50.920.312基普  其中进口关税:12.000.000基普  其中税费:3.892.312基普  (说明:超出的24.000.000基普,按税法第四十一条的单一包缴税被课以8%的税率)  [例三]每项公升进口燃油进口税及其他税费的计征:(备注:各省的CIF报价以当地为主,例四以万象市的CIF报价为准)  序号内容特殊汽油(90#)普通汽油(70#)柴油(0#)  1、CIF报价(美元)0.18500.17500.1700  2、汇率1:4000美元740700680  进口税率×20%×5%×5%  3、进口税费1843534  消费税计征依据888735714  消费税率×23%×24%×12%  进口消费税20417686  4、附加消费税304130  营业税计征依据1.122952830  营业税率×5%×5%×5%  5、进口营业费564842  合计:(基普)438300192  其中进口税费:1483534  其中税费:290265158  [例四]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公司从国外进口一件香烟,CIF报价1000美元一件(每件50条,一条10包,每箱500包),其进口税及其他税费计征:  海关计征汇率1美元4000基普  CIF报价1000美元×4000基普=4.000.000基普  关税×40%  进口税费160.0000基普  +4000.000基普  消费税计征依据5.600.000基普  消费者税率×50%  消费税费280.000基普  附加消费税600基普×500包+300.000基普  +5.600.000基普  营业税计征依据8.700.000基普  营业税率×10%  营业税费870.000基普  合计:5.570.000基普  其中关税:1.600.000基普  其中税费:3.970.000基普  二类:国内生产的商品  消费税于每月的15日前向所在地税务部门申报交纳。消费税的计征依据是工厂的生产成本+手续费(如有)  [例子]啤酒公司1999年1月生产啤酒200.000升,生产成本500.000.000基普。  消费税计税依据500.000.000.基普  消费税率×50%  消费税费250.000.000基普  每升500基普的附加消费税100.000.000基普  此外,啤酒厂必须缴纳营业税外销售价税率为10%的行业附加税。  三类:进口税汇率和消费税汇率  根据财政部1999年10月30关于进口税汇率兑换的第1440号通知,进口税汇率按1美元兑换4000基普,消费税汇率兑换则按银行每天公布的汇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