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削减我国原装汽车进口税率至5%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越南财政部近日出台“关于特别优惠进口关税税率实施细则”,履行中国-东盟贸易协议,对产自我国的原装汽车给予特别优惠关税待遇。据此,我国原装汽车可以享受5%的优惠税率(原税率为90%),减税范围包括各类按特殊用途设计的专用车。  但以下车辆仍适用90%的税率:普通卡车、356cc以下载重量不超过350公斤三轮车、5吨以下货车等。汽车零部件的总体进口税率为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