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税制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一)税制概况 巴西实行联邦、州和地方三级课税制度。税收立法权和征收权主要集中在联邦。 巴西现行的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障税、工业产品税、商业流通税、劳务税、金融交易税、不动产税、农村土地税、遗产和赠与税等。 在巴西的全国税收收入中,直接税和间接税差不多各占一半。 (二)主要税种的基本规定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总部或主要办事机构在巴西境内的法人为居民法人,需缴纳公司所得税。公司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在巴西境内从事经营的各类法人;海外公司设在巴西的子公司、分公司、代理机构和办事机构;合伙企业,按合伙人应取得的所得由合伙企业预征;非正式合作企业。 按照巴西法律成立且主要办事机构在巴西境内的法人为国内法人;按国外法律设立且主要办事机构不在巴西境内的法人为国外法人。 (2)课税对象、税率 居民纳税人应就所有所得,包括境外所得纳税。而且,境外所得不仅指纳税人本身直接取得的境外收入,还包括其海外子公司所赚取利润的相应部分。 巴西公司税实行15%统一税率。此外,居民法人还需就应纳税所得超过24万雷亚尔部分按10%税率缴纳附加税。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分以下步骤计算应纳税所得: 总营业收入 减: 退货 无条件折扣 销售税 营业收入净额 减: 成本 毛利 加/减: 财务损益 营业支出 营业利润 加/减:营业外收支,即: 非经常性业务损益 (如资本利得、固定资产价值重估等) 从联营公司分得的利润 净利润 加/减: 税收调整 亏损 应纳税所得 在计税时,亏损允许按规定扣除,即:净营业亏损只能由净营业利润抵补;累积亏损可以由净利润抵补,但不能超过净利润的30%,不足抵补部分可向后无限期结转(30%的抵亏限定已引起纳税人的不满);境外亏损只能由境外利润弥补,不足抵补的,原则上可以无限期向后结转,但未作明确规定,相反,现行税法并没有限制境外利润抵补境内亏损。 2.个人所得税 分两次征收:按月预征的月所得税和按年终总所得计征的年所得税。 (1)纳税人 在巴西停留12个月以上或取得永久性居住护照的个人为巴西居民;已婚夫妇可以合并申报纳税,也可以单独申报纳税。 (2)课税对象、税率 对个人的经营所得(个人从事经常性或职业性经营活动及从事房地产交易的经营所得等除外,它们征收公司税)、投资所得、工薪所得和其他收入征收。税率分月征和年征两种: 月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如下: 级数 0x20 月应纳税所得额 0x20 税率(%) l 0x20 900雷亚尔以下的部分 0x20 0 2 0x20 超过900雷亚尔至1800雷亚尔的部分 0x20 15 3 0x20 超过1800雷亚尔的部分 0x20 25 表中的级距因通货膨胀而每季度调整。 年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表如下: 级数 0x20 月应纳税所得额 0x20 税率(%) l 0x20 900雷亚尔以下的部分 0x20 0 2 0x20 超过900雷亚尔至1800雷亚尔的部分 0x20 15 3 0x20 超过1800雷亚尔的部分 0x20 25 (3)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①月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按月收入减去规定的月所得税扣除项目的余额计算。 月所得税扣除项目:独立工作的支出;根据协议或法院判决承担的赡养费用;符合规定的被抚养人员每人每月扣除90雷亚尔(属1996年上半年赡养扣除标准。该标准根据通货膨胀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参加符合规定的巴西民间养老基金的支出;65岁以上人员取得的国家社会保障退休金的前900雷亚尔(属1996年上半年标准,每半年根据通货膨胀调整一次)。 ②年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按纳税人的全年所得扣除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算。 年所得税扣除项目:纳税人及其抚养人员的医疗费用;不超过应纳税所得10%的某些捐赠支出;上述五项月所得税扣除项目的合计数;纳税人及其抚养人员的教育支出(每人限1700雷亚尔)。 3.工业产品税(增值税) 联邦政府对工业产品在生产环节征收的一种增值税,用于应纳税项目的购进原材料、半成品和包装物所承担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工业产品税的纳税人为工业企业和为销售而进口国外产品的进口商。工业产品是指工业加工品。税率因产品而异,在0与330%之间,且经常被调整。一般地,必需品税率低,非必需品税率高。 4.商品流通税 州政府对商品流通和州际运输、通讯服务征收的一种增值税。各州商品流通税收入的一部分建立市特别基金,由各市政府分享。 商品流通税实行“生产型”税额抵扣法,即购进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包装物等所承担的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能抵扣。此外,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商品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 税率一般为18%,州际运输为12%,但对于某些非生活必需品或奢侈产品(如武器、弹药、卷烟、雪茄、烟草、香水、化妆品、装饰品、酒精饮料、进口小汽车、排汽量450cc以上的机动车、皮货等)则适用25%的高税率。 5.劳务税 由市政府征收。根据巴西宪法规定,除某些属于州征税范围的劳务(如州际运输、通讯服务等)外,市政府有权对其他任何劳务征税。对于兼有商品销售的劳务提供(如维修店、旅馆、饭店等)征收劳务税,但提供委托加工劳务,则需视委托方对委托加工产品的用途而定。建筑业,除自建的以外,一般都要缴纳劳务税;租赁公司以提供融资租赁为目的进口商品的,应视同纳税劳务征收劳务税。但超出市范围的运输、通讯服务以及大多数金融服务不征收劳务税。 劳务税按取得的劳务收入征收,税率在0.5%至10%之间,不同劳务税率不同,各市适用税率也不相同。 6.金融交易税 对信贷、外汇交易、保险和证券交易征收,纳税人为借款人、受保人和证券、外汇购买者,金融机构、保险公司和证券交易机构有义务扣缴税款。金融交易税税率变动频繁。贷款业务税率一般在0.0041%至1.8%之间,而包括商品劳务在内的交易合同适用0至25%之间的税率。至于保险合同,税率在0至4%之间。 7.社会保障税 按所得税前净利的10%(金融企业为23%)计征,该税可在所得税前抵扣。 8.不动产税 由市政府对城市不动产按评估价值征收,税率因市而异。 9.农村土地税 在每年1月1日不属于城市范围的农村土地,应按裸地价值计征农村土地税,纳税人为土地的所有者或拥有者。计税时根据土地面积及其使用比率将土地分为三类,税率为0.02%至4.5%不等。 10.遗产和赠与税 州及联邦区有权征收遗产和赠与税。纳税地点:不动产为所在地,动产、金融证券及债权为捐赠人所在地或凭证出具地。联邦议会规定*6税率为8%。 (三)主要税收优惠 巴西规定下列单位免征公司税:年总收入未超过规定限额的个体企业和公司;所有收入都按设立宗旨使用的境内教育机构和社会援助机构;除按*6不超过12%的年利率对出资者支付利息外,不进行股息分配,也不因免税而从中谋利的合作社;投资公司和共同基金;某些由联邦或州政府持股的公用公司。 此外,巴西还提供了许多地区税收优惠: 1.北部地区的鼓励措施: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已扩大经营规模、实行现代化管理和多元化经营的新企业,以及在规定日期以前开始经营的企业,免税10年或15年。 2.东北部地区鼓励措施: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区内新企业,若被确定为经济发展的重点企业,则在10年内免税。 3.Manaus自由贸易区的鼓励措施:该自由贸易区占地10平方公里,北连亚马逊河和内格罗河。区内用于消费、加工、储存(再出口)或使用的外国产品,免征进口关税和工业产品税;区内制成品免征工业产品税。 4.GrandCarajas工程的鼓励措施:在第八纬度线和亚马逊河,新古河和巴勒奈瓦河之间的区域内所优先发展的项目,包括基础设施、农业、林业、牧业和矿产勘探、开采。参与该工程的公司可全免所得税10年,对进口巴西没有的机器、设备和车辆免征或减征进口税和工业产品税。 5.出口鼓励措施:所有产成品出口,都免征商品流通税和工业产品税,并可退还进项所承担的商品流通税和工业产品税。
-
关注公众号
快扫码关注
公众号吧
- 赞1
-
版权声明: 1、凡本网站注明“来源高顿教育”或“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的所有作品,均为本网站合法拥有版权的作品,未经本网站授权,任何媒体、网站、个人不得转载、链接、转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2、经本网站合法授权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且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高顿网校”或“来源高顿”,并不得对作品中出现的“高顿”字样进行删减、替换等。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本网站的部分资料转载自互联网,均尽力标明作者和出处。本网站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本网站不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您认为本网站刊载作品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邮箱fawu@gaodun.com,电话:021-31587497),本网站核实确认后会尽快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