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沙尼亚共和国的海关制度及税率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按照1995年2月修改后的海关税法,爱只对少数商品征收进口关税,如对毛皮制品进口征收商品总值的16%关税,对游艇和摩托艇进口征收10%的关税等。对一般商品进口不征收任何关税,每批货物只需交200克  朗的报关费。  对所有商品进口都要征收18%的营业税(不再征增值税)。  对进口酒类,如白酒、葡萄酒、啤酒、酒精等要征收一定数额的消费税,每升1克朗至30克朗不等。对毛皮制品征收的消费税是在扣除增值税外的销售价的16%。对动力燃料的消费税分别为:汽油50%,柴油35%,飞机用油60%,液化和压缩气为35%对进口汽车还要征收排气量税。按规定,1立方厘米排气量征收1克朗,如是新车需另加1,000克朗;使用12年以内的汽车每年加100克朗,超过12年的车辆,每年加150克朗。  因要加入欧盟和保护本国农业,爱从2000年开始对农产品和部分轻纺产品进口征收一定关税。  在出口方面,除文物,如1945年以前生产的老式汽车、工艺美术品等的出口要征收关税外,对其他出口商品均实行零关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