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对欠发达地区实行税收优惠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智利最近公布一项经过修改的《所得税法》。该税法规定,从2000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对欠发达的阿卡和帕里纳卡塔省的企业,投资于基本建设和不动产支出所得税扣除的比率从20%提高为30%;如果此项投资用于旅游业或政府规定的重要行业,所得税扣除的比率可增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