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个人收入税制度简介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了解加拿大税收制度是每一个加拿大居民的实际需要,在这里简明扼要的介绍一些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知识,希望能帮助华人新移民认识加拿大税制,作好家庭税务筹划。  一、个人收入税的征税对象  加拿大个人收入税的主要征税对象是“税务居民”。作为一个税务居民,在世界各地的入息都要向加拿大报税。“税务居民”不同于“移民”或“公民”,它的定义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  1、日常居住地点;  2、与加拿大或外地的居住关系(ResidentialTies);  3、逗留加拿大时间的长短。  “税务居民”包括在外地居住但与加拿大有居住关系的人士。另外,一个与加拿大没有“居住关系”的人,但却在一年内在加拿大居住183天或以上,也会被当作“税务居民”,而应向加拿大报税。  二、应课税收入  税务条例将“应课税收入”分为四类:薪酬收入、生意收入、投资收入和资产增值。  应课税收入的范围很广,如:薪酬收入〔包括佣金、顾客支付的小费、津贴等〕,自雇收入,奢老福利金、政府及私人机构退休金、失业保险福利收入、国内外利息和股票股息收入、资产增值收入、租金收入、RRSP提款、生意收入、讲学金、学术研究基金及助学金等。  三、税率  联邦个人收入税施行超额累进税率,纳税人收入愈高,税率也愈高。  1、联邦税率(2000年):  $30,004或以下17%  高于$30,004至$60,009部分25%  $60,009以上部分29%  根据去年十月的联邦预算草案,2001年联邦个人收入税税率为:  $30,754或以下16%  高于$30,754至$61,509部分22%  高于$61,509至$100,000部分26%  $100,000以上部分29%  2、联邦附加税:应付联邦税(超过$15,500部分)5%  3、安省省税:应税收入的6.37%--11.16%  三、扣税项目和免税项目  1、扣税项目(Deduction):是指可以从课税收入中扣除的金额,以减低纳税人的净收入和应课税收入,然后计算应缴税款。  扣税项目包括:  *RPP供款  *RRSP供款  *工会或专业资格会费  *托儿服务费用,一般由低收入配偶申报(*6额度为赚取收入的三分之二,七岁或以下每年不超过$7,000,超过七岁而十五以下每年不超过$4,000).  *搬迁费用(40km以上,加国境内),  *投资开支(CarryingCharges,如贷款利息,Self-directedRRSP费用,投资顾问费用等),  *雇员开支等。  2、免税项目(TaxCredit):一般只能以最低的税率计算来减低纳税人的应缴税款。  免税项目包括:  *个人免税额$7,231,新移民须根据移民后的日子来计算免税额。  *配偶免税额:*6$6,754元,若配偶收入高于$6,140元,则得不到配偶免税额。  *CPP供款免税额,  *UI供款免税额,  *残障免税额,  *学费免税额:支付$100以上学费予专上学院,大学或政府核准的职业训练中心。  *教育免税额:在政府核准教育机构修读全日制课程,额度每月$400(F/T),$120(P/T)。  *医疗开支免税额:超过净收入3%的医疗开支部分,包括:医生、牙医诊症费、配方药费、私人保健计划保险金、眼镜、假牙、义肢、助听器等。  *慈善捐款免税额(不超过净收入的20%)  *国家或省捐献免税额。  另外,加拿大税制中还有几项退税项目:  GST退税,CCTB(俗称“牛奶金”),安省PST退税,地税(PropertyTax〕退税,安省购屋储蓄计划供款退税等。家庭“净收入”愈低,所获的退税愈多。  四、报税的手续和时限  每年的1月至12月为个人报税年度。纳税人必须最迟在4月30日向税务局递交税表,以税务局收到日期或邮局盖印为准。  加拿大执行的是“自动申报”(Self-assessed)报税制度,纳税人有责任向税务局申报所有收入,并自行计算税款。  纳税人有责任保留财务及税务资料六年,以备税务局随时要求审查。  五、新移民税务问题  从入境那天起成为“税务居民”,申报全球收入。*9年报税时,须要填报入境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