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税制(15)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四)消费税:  消费税是包含在商品价格中由购买者支付的间接税。规定实行消费税的目的,是把生产高盈利产品所得的超额利润征收到预算,并为所有企业创造大致相同的经济活动条件。为了保护民族消费市场,对进口商品也规定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也如增值税一样,在国家预算收入的形成中发挥十分重要的作用。消费税税收收入百分之百纳入联邦预算。1996年和1997年,消费税在俄联邦预算收入中所占比重分别为全部税收收入的15.6%和20%。在1998年的联邦预算中,消费税的这个比重增加到22.8%。同时,就整个俄罗斯而言,在1998年的地区预算收入中,消费税的比重占4.5%。  消费税有自己的特点,与增值税是有区别的:其一,消费税的课税对象仅仅是商品的销售额,而且应课征消费税的商品清单只限于某些品名。换言之,对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工程和劳务,不课消费税。其二,增值税在商品生产和流通的所有阶段产生并缴纳,而消费税只限于生产领域。但输入俄罗斯境内商品的消费税除外,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税的纳税人是采购应课消费税商品的法人和自然人。  目前,俄罗斯规定征收消费税的商品有:(1)用所有原料种类酿造的乙醇和含酒精溶液;(2)酒类制品:饮用酒精、伏特加、烈性甜酒类、白兰地、天然葡萄酒、特制葡萄酒、酒精含量超过1.5%以上的其他饮品;(3)啤酒和烟叶制品;(4)珠宝首饰制品;(5)石油,包括天然气凝析油;(6)汽车用汽油;(7)轻型汽车;(8)某些种类的矿物原料。  1、纳税人: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具有法人地位、生产应税商品的企业和组织,包括这些法人具有单独平衡表和结算账户的分支机构和独立的附属部门;外国法人、国际组织、外国法人和国际组织的分支机构和其他独立部门;在俄罗斯境内建立的不具有法人地位的外国组织;在俄罗斯境内生产和销售应课征消费税商品(包括来料加工商品)的个体业主和企业;生产应课征消费税商品用于自己需要的个体业主和企业;初次销售没收的和无主的应课征消费税商品的个体业主和企业;初次销售未办理海关手续而输入俄罗斯境内的应课征消费税商品的个体业主和企业。进口商品的纳税人是俄罗斯海关法规定的企业和人员。由在俄罗斯境内注册的订货人提供原材料并在境外加工的商品,其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支付加工费并销售这些商品的俄罗斯企业。  2、征税对象:  消费税的课税对象是应课征消费税商品的销售额。消费税的课税对象视应税商品是实行从价税率,还是实行从量税率而有所不同:(1)对于规定从价税率的应售商品,以及用于生产不课消费税商品或自用的商品,课税对象是按不包含消费税的出厂价格计算的商品价值。(2)对于企业利用订货人提供的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对于销售没收的和无主的商品,对于未办理海关手续而输入俄罗斯境内的规定从价税率的商品,课税对象是移缴应税商品时按不含消费税的企业*6出厂价确定的商品价值。(3)对自备原料业主在俄罗斯境外生产的规定从价税率的应销商品,如果业主是作为俄罗斯纳税人注册的,课税对象则是按不含消费税的出厂价格计算的应销商品价值。(4)对于实行从量税率的应税商品,课税对象则是以实物计算的已销商品额。(5)对于低于市场价格的应销商品,且用这些自产商品支付实物劳动报酬或将其无偿转让时,课税对象是根据为同类自产商品规定的不含消费税*6出厂价确定的商品价值。如果没有*6出厂价,则按该地区上个报告期形成的不含消费税的市场价格确定。(6)进口商品的课税对象,是应税商品的报关价值,再加上关税和海关手续费。实行从量税率的进口商品,课税对象是实物形式的进口商品额。(7)消费税的课税对象还包括企业以财政援助、补充专门用途的基金形式生产和销售应课征消费税商品所获得的资金额。  3、税率:  应征收消费税的商品,其税率是全国统一的。但石油、天然气凝析油、天然气的消费税税率,则由俄罗斯政府根据各个不同产地的矿产地质条件和经济地理条件有区别地加以规定。绝大部分现行消费税税率都是由俄罗斯政府1993年2月12日第118号《关于补充和修改俄罗斯联邦政1991年12月26日第74号〈关于某些商品种类消费税税率〉的决定》加以规定的。俄罗斯政府1993年11月19日的决议则对进口商品的消费税税率作出规定。  目前,俄罗斯有关消费税的*7法律文件,是1997年1月10日第12号《关于个性和补充〈联帮消费税法〉的联邦法》。该法对应课征消费税商品的消费税税率作了如下规定:  商品与商品名称以卢布为计量单位的税率或百分比税率  酒精产品(葡萄酒和低含量酒精饮料除外)酒精制成品中含1升纯酒精为45卢布  天然葡萄酒、低含量酒精饮料每升2卢布  除天然葡萄酒以外的特制葡萄酒、纯度为  28%以内的葡萄酒饮料和果子饮料每升3卢布  香槟酒每升5卢布  啤酒(罐装啤酒除外)每升50戈比  罐装啤酒每升90戈比  用所有种类原料制成的酒精,含酒精的溶液每升12卢布  售给医药和兽医机构、药店、生产药品和  医用兽用产品的企业的酒精每升8卢布  烟叶制品:  斗烟丝每公斤100卢布  一般烟丝每公斤50卢布  雪茄烟每支5卢布  长充超过85毫米的过滤嘴香烟每1000支21卢布  1、2、3、4级香烟除外的其他过滤嘴香烟每1000支14卢布  1、2、3级过滤嘴香烟每1000支10卢布  4级过滤嘴香烟每1000支7.5卢布  无过滤嘴香烟每1000支5.5卢布  一级卷烟每1000支3卢布  珠宝首饰制品30%  汽油25%  轻型汽车5%  包括生产费用(产品成本)、利润和消费税额在内的出厂价格,是确定消费税税率的基础。同时,税率的计算要求向预算征收消费税后价格中剩余的利润能够保征政党工作企业的赢利率。正是考虑到这一点,消费税税率划分的范围很大,从10%到90%。该税率应随着有关商品价格的变化,或随着在商品生产中使用的原材料和半成品等价格的变化而重新修订。  对于某些进口商品,实行有别于俄罗斯消费税税率的特殊税率。这部分应课征消费税商品的课税对象,是以实物形式表现的进口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