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税制(10)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日本税制(10)  (三)国税征管机构:  日本国税的税政和征收由大藏省负责。作为国税征管机构,总体上分两个层次:*9个层次是国税政机构,包括大藏省的主税局和关税局;第二个层次是国税征收机构,包括国税厅和海关。  1、主税局和关税局:  主税局负责国内税的规划、调查及法律、法令、政令、省令的立案工作。主税局的编制是96人,设有6个课,即总务课、调查课、税制*9课、税制第二课、税制第三课和国际租税课。总务课负责协调与国会联络、税收收入估计、征管员制度的立案等;调查课主要是进行国内外的税制调查和税务统计;税制*9课、第二课和第三课分别负责有关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的税政工作,国际租税课负责与国外签订税收协定等有关国际税收的政策制度。  关税局的编制171人,负责与关税、吨税、特别吨税有关法案的拟定,与关税有关的税政工作,还承担关税征管、监督有关的行政事务。关税局内设总务课、管理课、规划课、国际机关课、国际调查课、监督课、业务课、调查保税课等8个课。  2、国税厅:  国税厅作为大藏省的直属厅,是统一管理国税中国内税征管工作的机关。按大藏省设置法规定,国税厅除本厅外,在全国设置有11个国税局和一个国税事务所(冲绳),作为国税局和国税事务所的派出机构,在全国各地设有517个税务署,公务员编制56752人,占大藏省公务员编制总额的70%左右。此外,作为国税厅管理的事业单位或特别机构,还设有酿造试验所、税务大学、国税申诉审判所、中央酒类审议会、国税审查会、税务员审查会等。  (1)国税厅本厅:国税厅本厅内设长官司官司房、课税部、征收部和调查稽查部。长官司官司房内设总务课、人事课、会计课、规划课、福利课、宣传课和事务管理课。长官官司房除负责本厅行政、人事机关事务外,还负责国内税征收制度的调查、统计、宣传和咨询等事务。课税部内设所得税课、资产税课、法人税课、消费税课、资料调查课和酒税课。课税部主要负责规划和起草与执行税法有关训令、通知,并监督训令通及通知的执行;计税依据、税收征收情况的调查、检查;税收纳税地指定;对折旧的认定和资产评估进行指导监督;负责与不负申诉、诉讼有关的事务;管理酒类的生产和销售以及决定酒类价格等。征收部内设管理课和征收课,负责管理国内税的征收藏、税收预计、错收税款退还、滞纳处理。调查稽查部内设调查课和稽查课,对国内税的计税依据及征收情况等进行调查、稽查。  (2)国税局:国税局是国税厅的派出机构,按区域设置,现有:东京、关东信越、大阪、札幌、仙台、名古屋、金泽、广岛、高松、福冈、熊本11个国税局,在冲绳没国税事务所,其职能与国税局同样。国税局除负责对区域内的税务署进行管理、协调外,还负责大宗国税案件的处理工作。国税局内设总务、课税、征收和调查稽查部(与国税厅基本上一致),东京等地区的国税局设有两个以上的征收部或调查稽查部。  (3)税务署。税务署是作为国陪局的派出机构,全国设有519个税务署和1个支署。税务署是国税中国内税的纳税窗口,具体承国税征收工作。一般税务署内设总务课、个人课税部、法人课税部和管理与征收部,规模较大的税务署设两个以上的管理与征收部和酒类指导官司。个人课税部、法人课税部与酒类指导官负责课税事务,即申报、审核等,管理与征收部负责缴纳与征收事务。总务课除负责税务署机关事务外,还从事内部协调和税务宣传工作。  个人课税部负责个体业者的个人所得税、消费税、遗产税、赠与税等对个人课税的申报;法人征税部负责法人税、法人的消费税、工薪所得者的个人所得税申报以及印花税、汽油税等的课税工作,酒税由酒税指导官或法人课税部负责课征。管理与征收部除负责所有税收的征收工作外,还负责申请延期纳税的审批及滞纳处理等工作。  (4)国税厅的特别机构:  国税厅的特别机构,类似于我国的事业单位,主要有酿造试验所、税务大学、国税申诉审判所、中央酒类审议会、国税审查会及税务员审查会等。  酿造试验所是分析鉴定酒类酿造的试验机构,拥有优秀的生物技术人才;税务大学是对税务人员进行职业教育的机构,本校设在东京,各国税局及税务署设有地方研修所;国税申诉审判所负责审查、裁决纳税人对税务署或国税局等的处理的审查请示,是纳税人权利的救济机构。国税申诉判所除在东京设本部外,还在各国税局设有支部;中央酒类审议会负责对酒类生产、销售及价格等主要事项进行审议;国税审查会是国税厅的咨询机构,当国税厅长与国税不服审判所长意见不一致时,作为第三者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审议。  3、海关:  海关作为大藏省的直属机构,由关税局对海关进行指导和监督。海关负责关税、号税、特别吨税以及与进口货物有关消费税的征收工作。  目前,在主要的港口,东京、横槟、名古屋、大阪、神户、门司、长崎、冲绳和函馆设有9个海关,在未设海关的主要城市的机场、海港都设有支署、办事处、监督署等。海关一般内设总务部、监督部、业务部、调查保税部。总务部负责海关的机关事务和内部协调工作,监督部负责查处枪支、走私与缉毒等,业务部负责进口货物的审批与关税征收,调查保税部负责货物通关后的税务调查以及保税区有关事务与贸易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