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税制(1)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英国是老牌经济发达国家,属于高收入国家,在高收入国家中,英国税负属于中等水平的。英国税制也是以所得税为主体的复税制。现简要介绍如下。  一、税制概况  英国作为一个君主立宪制国家,高度集权的政体决定了税收管理体制的高度集中。英国税收的立法是由财政部向议会提出财政法案,经议会讨论通过后,还需经过王室同意后才生效。中央政府课征了几乎所有的税种,只有财产税由地方政府课征。英国中央政府课征的税收包括以下三类:(1)对所得的课税,包括个人所得税、公司税和石油收益税、国民保险税;(2)对商品和劳务的课税,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3)对资本的课税,包括资本收益税和资本转移税等。从目前的情况而言,中央政府最重要的税收依次为:所得税、国民保险税、增值税、公司税和石油税。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地方财政的主要财源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  与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  英国是所得税的鼻祖。1798年,英国政府为弥补英法战争所需经费,英国首相威廉.彼得创怔了一种新税“三部联合税”,被西方经济学家认为是世界上最早的所得税。但当时英国还是以间接税为主体税种。1799年英国政府废除了具有所得税性质的“三部联合税”法案,正式颁布所得税法。*9次世界大战是英国税制改变的契机,大战前的1911年,英国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仅为20%,而大战后的1922年,就达到了45.1%。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英国政府取消了*9次世界大战时设置的一些临时税种,开征了一些新税。  二、税制特点  (一)直接税为主,间接税为辅:  英国税制由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资本利得税、石油税、资本转移税、印花税、土地开发税,以及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组成。所得税在其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0%以上。1991年包括所得税在内的直接税收入占全部税收总额的67.3%。间接税在英国税制中处于辅助地位,其在全部税收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1991年,英国间接税收入占当年全部税收总额的32.7%,低于直接税所占的比重。  (二)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  英国是实行中央集权制的国家,税收收入和权限高度集中于中央。英国税收分为国税和地方税。国税由中央政府掌握,占全国税收收入的90%左右,是中央财政最主要的来源。地方税由地方政府负责,占全国税收收入的10%左右,是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但不是主要来源。构成地方财政主要财源的是中央对地方的财政补助。税收收入划分相适应,英国的税收权限也高度集中于中央。全国的税收立法权由中央掌握,地方只对属于本级政府的地方税才享有征收权及适当的税率调整权和减免权等。但这些权限也受到中央的限制,如80年代英国颁布的地方税收额封顶法就是显著一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