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拟修改税法严打外资逃税来源:商务部作者:日期:2008-02-25字号[ 大 中 小 ]   面对金融巨鳄独立资产管理集团的撤出,韩国政府反而加大了“修理”外资的力度,完全取消了“超国民待遇”。韩国财政部2005年8月表示,政府将就相关税法条例进行修改,以遏制外资花招百出的逃漏税行为。一旦议会通过,新税法将在2006年开始生效。  韩国政府的数据显示,目前在韩的“离岸”外资数量已达到89亿美元。韩国财政部表示,新税法将对外资“离岸”公司进行严打,对一些海外基金转移在韩经营利润的行为以预扣的方式征收高额税。这些海外投资者通常选择在税率很低的“避税天堂”注册,利用韩国诸如避免双重征税等税收协定来逃税漏税,财政部表示,正积极推进租税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协议)的修改工作。针对外资惯于运用关联交易,采取“高进低出”的形式逃税,韩国财政部透露,修正后的税法还将进一步规定,只要存在盈利行为,即使是在国际交易中,外资企业也得依法缴纳相应税款。  从去年年底以来,韩国政府进一步收紧了对外资的控制。韩国金融监督院2004年12月对银行业外国董事提出“居住地要求”,力图通过这一措施限制外资银行的扩张步伐。2005年4月,韩国金融监督院又要求韩国企业的投资者必须提供关于资金来源的详细资料,矛头直指资本方构成复杂的海外基金,持有韩国企业股权的海外投资者还被要求逐个澄清他们是否计划对韩国企业的管理“施加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