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开征石油出口税来源:*9财经日报作者:未知日期:2008-05-14字号[ 大 中 小 ]   5月17日,哈萨克斯坦政府将开征原油等多类产品的出口关税,虽然短期而言尚未波及中国在当地设立的石油开采企业。不过长期来说,可能会影响中石油在哈的业务。  根据商务部网站公布的调查,哈萨克当地的出口原油征收品种有三类:原油、原油及凝析油、重质馏分油(焦炭、沥青)等。其中原油的出口关税税率为每吨109.91美元,重质馏分油等的税率为82.2美元/吨。  早在2004年,哈政府已开始征收了出口收益税,大约每吨80美元。此前,与哈萨克政府签订了“海关体制稳定”条款(既不受后出台的海关法律制约)合同、及签有“产品分成协议”的石油开采公司不在缴纳原油出口关税企业之列。哈政府表示,今年*9季度国际市场的原油价格为7149美元/吨,因此当地制定了该关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