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大幅降税吸引外国投资者来源:中国税务报作者:何振华 李靖日期:2008-08-13字号[ 大 中 小 ]   科威特财政部近日宣布,政府已制定了《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条例与此前通过的《所得税法修改法案》相配套,将使《所得税法修改法案》更具操作性。  科威特的所得税法最初颁行于1955年,其中规定对外国投资者征收55%的所得税。畸高的税率与当今的经济环境和社会发展形势已格格不入,使得科威特近年吸引外资不畅,同时国内资金大量外流。据联合国公布的报告显示,2006年,海湾合作委员会6个成员国中,科威特吸引外资额为1.1亿美元,而沙特阿拉伯、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也门分别为183亿美元、18亿美元、84亿美元、29亿美元和10亿美元,科威特排名最后。同年科威特对外投资79亿美元,而同期沙特阿拉伯、卡塔尔、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巴林、也门分别为8亿美元、4亿美元、23亿美元、10亿美元和2.5亿美元,科威特位居*9。  科威特财政大臣穆斯塔法·谢马利表示,《所得税法修改法案》把对外国投资者征收的所得税税率由55%大幅降为15%,并对外国投资者在科威特证券交易所投资股票、债券获得的直接收益或者通过投资基金取得的间接收益免税,这些举措对吸引投资和激活证券市场都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但由于法条规定得比较粗,迫切需要相关的实施条例对之进行阐释。实施条例吸纳了工商部、中央银行和科威特证券交易所等方面的意见,并经过了司法部、宗教基金和伊斯兰事务部的审核。  科威特媒体报道称:“其实我们并不缺钱,科威特目前有2500亿美元的财政储备,我们更需要的是技术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外国投资者。另外,科威特的经济结构太单一,现在95%的收入都来自石油,我们需要外来投资来实现多元经济发展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