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拟采用新式电子税务支付和退税系统来源:商务部网站作者:日期:2009-12-07字号[ 大 中 小 ]   据巴《商业记录报》11月28日报道,巴基斯坦联邦税收委员(FBR)主席索黑尔(Sohail)日前召开由巴财政部、国家银行(央行)、国家总会计师、总审计师、银行帐户管理办公室和“财务申报与审计改进项目办”(PIFRA)等部门高官参加的会议,专题研究2010年增值税法的实施问题。目前,巴央行和国家总会计师办公室正尽全力准备实施2010年增值税电子退税系统及税款支付电子化。  具体做法是从2010年起,巴基斯坦每个注册纳税人可在国内任何银行开户存款供电子转付税款,并同时接受增值税的退税转入。不过,目前纳税人只能在巴国民银行(NBP)开户进行电子税款转付,日后,该业务将逐步扩大到所有商业银行。  巴政府出台“2010年增值税法”的目的是在将增值税征税范围覆盖货物和服务供应的每一个阶段的同时,确保退税的快速实现。但专家担心,由于税务部门事先无充足时间验证退税申报文件的真伪,可能会导致骗税风险的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