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近日我单位接收了一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捐赠,原值400余万元,经中介机构评估增值达到4100万元。我单位可否按评估值直接进入资本公积,再转实收资本?
答:接受捐赠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需要区分实行不同的会计制度,如果你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制度》执行,则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要计入“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资本公积—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在待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处置时,再将其转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其他资本公积”明细科目后才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
如果贵单位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执行会计核算,则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