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A与B公司是九十年代初成立的国有企业, B是A的全资子公司,这两个公司都是在同一厂区生产经营,因为以前是国有企业,其房产都是没有房产证的,98年经过改制以后,A公司将厂区内的房产全都办了A公司的房产证,这样造成了有一部分房产财务账属B公司,但其房产证就是A公司的。一直以来B公司在财务账上的房产都有计提折旧,A与B最近搬迁到其他地方经营,A公司就将以前厂区所有的房产做价2000万卖了,也开了1800万的发票,现B公司的财务账、税务应该如何处理?
答:由于国有企业改制等历史原因造成的以上房产证和实际房产不符现象,可以按照实际重于形式的原则,按正常业务处理:B公司应将其账面上的房产转入清理,A公司应将属于B公司房产按现在售价款付给B公司,B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
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取得A公司转来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计算税金: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缴营业税
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结转固定资产清理: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