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今年商品房销售状态已经达到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在计算土地增值税税款时,我们遇到一个问题,我公司的收入除了售房收入,还有将开发产品进行出租的租金收入,请问这部分收入是否也应计算到土地增值税的销售收入之中?
答:房地产的出租是指房产所有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地产的出租,出租人虽然取得了收入,但没有发生房产产权、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贵公司取得的租金收入不需要并入土地增值税计税收入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