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项目已经完工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完工年度年底清算还是什么时完工什么时清算?汇算清缴的条件是什么?
答:国税发[2006]31号文件规定:开发产品完工后,开发企业应于年度纳税申报前将其完工情况告主管税务机关。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开发企业须出具有关机构对该项开发产品实际销售收入毛利额与预售收入毛利额之间差异调整情况的税务鉴定报告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所得税完工清算是在年度纳税申报时进行。
开发产品完工清算的条件为:
1、竣工证明已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
2、已开始投入使用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
3、已取得了初始产权证明的开发产品(成本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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