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财政拨付的环保补贴及科技经费补贴是否计入纳税所得额?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其中第九项为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所得税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企业收到这部分款项,属于其他收入中的补贴收入,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不计入损益者外,都应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