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在超市的抽奖活动中所得的价值二百元左右的实物奖品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答: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购物参加抽奖活动中奖,属于偶然所得。 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个人取得的偶然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无凭证的实物或者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由地税主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所得为有价证券的,由地税主管机关根据票面价格和市场价格核定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个人在购物抽奖活动中奖实物奖品,支付单位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