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运用销售包干,业务员每月只拿销售提成,这种情况下公司如何计算个税?
答:该业务员如属于本公司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税法第二条所说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由于该销售人员是在任职时销售房屋而取得的提成收入,视同工资,对该销售人员取得的提成奖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