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一家免抵退税生产企业,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了货物,但超期收齐单证需视同内销征税,对于之前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已作进项税额转出现能否抵扣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2号)*9条规定,出口企业出口的下列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视同内销货物计提销项税额或征收增值税……对上述应计提销项税额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外贸企业如已按规定计算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并已转入成本科目的,可将征税率与退税率之差及转入应收出口退税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科目之规定。
对生产企业如已按规定转入成本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可从成本科目转入进项税额科目,并继续予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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