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山东青岛人,请问青岛关于个人购买住房的时间怎样确定?
答:根据《青岛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常见二手房交易政策解答》规定,购买住房的时间自个人购买住房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或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算起。
同时出具房屋产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且二者所注明的时间不一致的,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即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早于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的,以房屋产权证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早于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的,以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时间为购买房屋的时间。
根据国家房改政策购买的公有住房,以购房合同的生效时间、房款收据的开具日期或房屋产权证上注明的时间,按照“孰先”的原则确定购买房屋的时间。
(青岛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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