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增值税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此次增值税条例主要作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修订:
一是允许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现行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即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删除了有关不得抵扣购进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规定,实现增值税由生产型向消费型的转换。
二是为堵塞因抵扣固定资产可能带来的税收漏洞,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规定,与企业技术改进、生产设备更 新无关且容易混为个人消费的自用消费品(指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得予以抵扣。
三是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现行增值税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6%.经国务院批准,从1998年起已经将小规模纳税人划分为工业和商业两类,分别适用6%和4%的征收率。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 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便利征收和纳税,修订后的增值税条例对小规模纳税人不再设置工业和商业两档征收率,将征收率统一降低至3%.
四是将一些现行增值税政策体现到修订后的条例中。主要是补充了农产品和运输费用扣除率,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等规定,取消了已不再执行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设备免税政策的相关条款。
五是根据税收征管实践,为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提高纳税服务水平,降低征收和纳税成本,将纳税申报期限由10天延长至15天,增加1个季度的纳税期限。调整了外汇结算销售额折合人民币的规定,补充了扣缴义务人的相关规定。
问:此次全国增值税转型改革方案与东北等地的试点办法有什么不同?
答:2004年7月1日在我国东北三省的八个行业,像装备制造、石油石化等八大行业进行了购进机器设备的税额可以"增量"抵扣的政策;2007年7月1日又在中部六省26个老工业基地城市推进了这项改革,圈定的是电力业、采掘业等八个行业;2008年7月1日,我们又将试点范围扩大到内蒙古自治区东部五个盟市和四川汶川地震受灾严重地区,把这项改革在以上这些地区进行试点,除了重灾区以外的其他地方试点内容就是对企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进项税额可以先抵减欠缴增值税,再在企业本年度新增的增值税税额之内进行退税,没有抵扣完的余额可以结转到下一期继续进行抵扣。
现在要实行的新的办法和试点办法相比又有了三个方面的调整:
一是企业新购进的机器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不再采用以前的退税办法,而是采用规范的抵扣办法,企业购进的设备和原材料是一样的,按照正常的办法直接抵扣其进项税额;
二是转型改革在所有地区全面推开后取消了行业和地区的限制,以前并非很公平,因为有的行业有、有的行业没有,有的地区有、有的地区没有,而这次是在全国范围内推开了;
三是以前试点办法对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先抵减欠税再进行退税,而这次是全部统一抵扣,无论增值税额有没有新增的,这次都直接抵扣了,这样企业在抵扣设备进项税额时不再受其是否有应缴增值税增量的限制。
问:为什么要提高矿产品的税率?
答:作为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一项配套措施,矿产品的增值税适用税率由现行的13%恢复至17%,这也是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一项重要举措。1994年税制改革时,部分矿产品仍实行计划价格和计划调拨、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5月起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税率由17%调整为13%.这一政策对采掘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也出现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是对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适用低税率,不符合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是减少了资源开采地的税收收入,削弱资源开采地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
三是矿产资源基本都作为原料使用,矿山企业少交的增值税因下个环节减少进项税额而补征回来,政策效果并不明显;
四是导致征纳双方要对这类适用低税率的货物与其他货物划分,增大征收和纳税成本。
转型改革后,矿山企业外购设备将纳入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整体税负将有所下降,为公平税负,规范税制,促进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需要将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的增值税税率恢复到17%.从全国范围看,提高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以后,因下个环节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应增加,最终产品所含的增值税在总量上并不会增加或减少,只是税负在上下环节之间会发生一定转移,在总量上财政并不因此增加或减少收入。
问:为什么取消进口设备免税和外企采购国产设备退税政策?以后进口设备如何执行?
答:此次取消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指《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 通知》(国发[1997]3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等部门关于当前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3号)文件规定的增值税免税政策。
这些政策是在生产型增值税背景下出台的,是为了鼓励利用外资、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但在执行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一是免税范围过宽,不利于自主创新,设备国产化和我国装备制造业的振兴;二是内外资企业进口设备的免税范围不一样,税负不公。
转型改革后,企业购买设备,不管是进口的还是国产的,其进项税额均可以抵扣,原有政策已经可以用新的方式替代。2009年1月1日起,进口设备可以凭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税款。
问:为什么增值税条例修订中没有明确废旧物资发票抵扣税款的规定?
答:一是产废企业容易偷逃增值税,故意隐瞒销售废旧物资时应缴纳的增值税;二是会诱发利废企业虚增进项税额抵扣,导致回收单位虚开废旧物资销售发票享受免税,利废企业用虚开发票多抵扣税款,从而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破坏了税收征管的秩序,也严重影响回收行业的规范和健康发展。为此,税务机关采取了很多措施加强征管,但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制度设计的缺陷。因此,在修订增值税条例时没有将废旧物资发票纳入条例作为合法抵扣凭证,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将另行文规定。
2008年12月,财政部、国家总局分别下发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两个文件,对废旧物资、再生资源、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规定。与旧政策相比,主要变化为:
1、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相比旧的资源综合利用优惠政策进行了分类整合,按照优惠方式可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主要有:再生水;以废旧轮胎为原料生产的胶粉;翻新轮胎;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特定建材产品;污水处理劳务。
二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主要有:以工业废气为原料生产的高纯度二氧化碳产品;以垃圾为燃料生产的电力或者热力;以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为原料生产的页岩油;以废旧沥青混凝土为原料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采用旋窑法工艺生产并且生产原料中掺兑废渣比例不低于30%的水泥(包括水泥熟料)。
三是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主要有:以退役军用发射药为原料生产的涂料硝化棉粉;以燃煤发电厂及各类工业企业产生的烟气、高硫天然气进行脱硫生产的副产品;以废弃酒糟和酿酒底锅水为原料生产的蒸汽、活性炭、白碳黑、乳酸、乳酸钙、沼气;以煤矸石、煤泥、石煤、油母页岩为燃料生产的电力和热力;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部分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四是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仅适用于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生物柴油。
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对于适用免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对于适用先征后退政策的纳税人,须向所在的地市级或者县市级财政机关提出申请,具体要求可咨询财政部驻所在地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2、调整后的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取消原来对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取消利废企业购入废旧物资时按销售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依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政策。
二是对满足一定条件的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按其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的一定比例(2009年为70%,2010年为50%)实行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这些条件包括: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向有关部门备案并已经备案的;有固定的再生资源仓储、整理、加工场地;通过金融机构结算的再生资源销售额占全部再生资源销售额的比重不低于80%;自2007年1月1日起,未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或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县级以上工商、商务、环保、税务、公安机关相应的行政处罚(警告和罚款除外)。
问:明年我公司要扩大生产规模,转型来得恰到时候,我们购进机器设备后应如何申报抵扣?
答:在这方面,应注意三个问题。
一是要注意取得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转型之前,由于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部分企业只取得普通发票。而从明年开始,购进固定资产时一定要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抵扣进项税额的有效凭证。
二是要按规定认证专用发票。现行政策规定,企业申报抵扣的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购进固定资产取得的专用发票,也同样适用这项规定,财务人员一定要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网上或上门等方式进行认证。
三是要按规定申报抵扣。现行政策规定,企业认证通过的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具体办税人员,要及时按照上述规定申报抵扣固定资产进项税金,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问:增值税转型后应,企业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对企业来说,增值税转型改革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当前应着重从三个方面入手:
(一)领导要高度重视。作为企业领导,在思想认识上要高度重视这次转型改革,深入了解政策变化,及时掌握对本企业、本行业的影响,认真研究今后企业的发展方向,充分用足用好政策。
(二)认真测算转型影响。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求,合理规划明年投资规模,认真测算转型影响,统筹安排资金使用,加大技改项目投资,将省下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加快产品更新换代,提档升级的步伐,加大对技改投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以应对金融风暴对企业所造成的冲击。
(三)熟悉办税政策和流程。财务人员要进一步熟悉税收政策规定和具体业务流程,积极与税务机关配合,确保转型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