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9次购买普通住房,请问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37号)明确,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这里要注意两个关键词:一是“首次购房”,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二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即享受1%契税优惠的住房不仅是普通住房,而且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