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如果采用外币为企业记账本位币,企业所有的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均以外币计价。在此情况下,应以什么汇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第十五条规定,企业选定的记账本位币不是人民币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将其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
(一)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二)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企业按上述期末折算的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的人民币余额计算缴纳流转税和所得税。